3月25日,工信部发布了《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有一条的争议很大:在境内进行网络接入的域名应当由境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并由境内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在境内进行网络接入、但不属于境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管理的域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网络接入服务。
据悉,许多企业像淘宝、百度、网易、微软、苹果的域名注册都是在国外,据月光博客龙威廉说:“如果按照新版域名管理办法,外资企业必须将域名转入中国才能提供解析。”所以对它们来说必须将域名转移到国内才行!当然现在只是修订征求意见稿而已,还不是正式的规则!
国内域名注安全性一直比不上国外,而国内域名注册商是阿里的万网一家独大,在华注册域名显然不被看好。互联网的管理越来越严了,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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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表示,媒体对个别条款存在误解。该办法与全球域名管理体系没有根本性冲突,相关条款重点要求在境内接入的网站应使用境内注册的域名,不涉及在境外接入的网站,不影响用户访问相关网络内容,不影响外国企业在华正常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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