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收到@DNS ADMIN爆料,网上流露出一份文件,上面显示要求网站进行公安备案,要求做公安备案,落实出现违法内容责任到人。
文件显示:根据国家要求,互联网站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受理机关办理公安备案手续。
强化互联网站备案管理,落实网站开办者实名制。公安部十一局研发了“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
未备案网站在接到通知后进入网站(http://beian.gov.cn/)按照相应提示进行备案。
已备案网站开展认领工作,登陆系统注册账号并完善信息。
如开办人信息虚假,通过服务商无法联系或通知备案30天后仍未登陆提交手续的依法警告或停机整顿处罚。
自此,做一个网站除了要到工信部备案之外,很有可能要去公安还要继续备案。这一系列制度的出台,让个人建设网站的成本越来越高,这也是个人站长衰落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
根据www.beian.gov.cn,申请公安备案的需要下列材料:
《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检查申请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开办者身份证、安全责任人员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组织机构代码证(非个人)、《接入服务协议》、《接入服务商合法资质证明文件》、《域名所有权证明文件》、《域名服务商合法资质证明文件》、《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方案》、《特许经营许可文件》(涉及到的需要)
这里的域名注册服务商,境外部分的目前只承认英国和美国的注册商,其他国家的目前尚未被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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