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一起创业,其中我和A是好朋友,而A和B是好朋友,但我和B不熟。初期分工是我废话比较多,鬼点子也多,就负责文案和线上线下的共同推广。A负责美工设计,曾在成都各大家具和农产品行业担任审美负责人的他是肯定没问题的。B负责原材料审核和包装,因为只有他认识工厂的人,也是四川一个知名生产厂家的小股东。
第一年大家没怎么发力,用闲暇时间玩这个创业项目,前前后后一共赚了十来万。于是三个人平分下来一个人才三万多块,再核算下来,一个月也就三千左右。虽然不怎么多,后来想想其实也没有怎么太上心的去管,以为第二年努努力,赚个二三十万还是有点盼头的。
过年的时候大家一起吃了个饭喝了场酒,局中B趁着酒劲给我说:老王,这个项目可能暂时要放一放了。我那边老婆怀孕,加上自己平时也要上班,实在有点照顾不过来,确实不好意思了。
我也没多想,当时一口答应下来,好的,等生完孩子再看看那时的市场,如果可以再一起搞个大事情,如果不行我们再看看别的项目。
局中大家举杯欢笑,畅饮无阻。
年后我就再也没管过这个东西,直到有一天朋友给我说在之前那个微信号上订了一千块的零食。我觉得很好奇,因为我们早就说好了这个项目暂时不做了。
后来的我才知道,B口中的老婆怀孕是实,而项目放一放却是假的。我好歹线上线下去拉了好多人过来买这些东西,不谈什么复购,光是人情买卖也做了不少。估计是他们两个关系要好,觉得十万分下来没什么搞头,想一脚把我踢开的借口而已。
仔细回想起来上个多肉的工作室也是,一旦是搭伙的买卖,要么特别大,中小型的搭伙生意通常做不长。
每个人为了钱耍些手段无可厚非,但过河拆桥这个事情,我是真做不出来。
随后我在朋友圈发了条消息,大意就是我已经脱离这个项目,请要买人情的朋友仔细斟酌考虑后再购买。
其实当时心里还是有些凉,甚至有点气,想过去揍他们两个。
冷静下来总结了下经验,两次创业散伙的经历都告诉我,做生意真的不要搭伙,是真的不要搭伙。
作者:丈件传输助手(豆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