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得从中国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开始说起,其第十条规定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重点来了,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所以现在知道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为什么没有把中国两字放在前面,而是放中间的原因了吧。因为他台港澳法人独资的企业,是外资独资公司。
凡事总有例外,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那就是中国惠普有限公司。他是中外合资企业,但却以中国开头。这里面自然是有历史原因的,它是第一家中美合资的高科技企业,与中国的渊源最深,可谓是意义重大。因此有次待遇也不足为奇了。
作者:生活落点(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