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信辦要求互聯網平臺增加信息安全評估功能

網上傳播分享信息被看得越來越嚴瞭,下月起互聯網平臺再上線群聊、直播等功能需進行安全評估,包括新增論壇、微博、短視頻等等...

凡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者(平臺)在上線“具有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信息”服務前,自行開展安全評估,即自糾自查,並將評估報告提交網信部門和公安機關。

以下這兩類均為規定范圍:

1、包括開辦論壇、博客、微博客、聊天室、公眾賬號、短視頻、小程序等信息服務或者附設相應功能。

2、開辦“提供公眾輿論表達渠道”或者具有“發動社會公眾從事特定活動能力”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

這些,均被納入國傢網信辦11月15號官網公佈的《具有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的互聯網信息服務安全評估規定》。拒不按規定配合的,將會被通告“該互聯網信息服務存在安全風險”甚至是依法處理!

此舉,意在提醒並規范網絡平臺,疑似源頭上整治、杜絕違規信息大規模泛濫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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