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由於侵權事件越來越多,大傢可以聯系魔兔柚柚微信:13340454,拉你進入“網絡侵權討論微信群”。如何正確應對法院訴訟!
自媒體越來越火,文章上的圖片也越用越多,近日,某朋友的公司收到一封律師函上面說明:盜用其公司的商業圖片,並要求賠償。
其原因就是該公司的編輯,在百度裡搜瞭一張圖片,引用到瞭其公眾號文章裡,這不就被對方的公司逮著瞭,發送瞭律師函,並要求賠償。
雖然隻要求賠償幾千元,但這也給廣大的自媒體人一個警示:網上的配圖不要亂用!
最近百度上線瞭版權圖片平臺,在搜索結果裡出現含有“版權”二字的一定不能用。
擴展閱讀:根據《著作權法》等的相關規定,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構成對著作權的侵犯。如有證據證明貴司擁有所述照片或文字作品的著作權,你們公司可以向侵權人發出警告函,要求其在相關網站上刪除屬於侵權圖片及內容,也可以訴諸法律,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