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收到@DNS ADMIN爆料,網上流露出一份文件,上面顯示要求網站進行公安備案,要求做公安備案,落實出現違法內容責任到人。
文件顯示:根據國傢要求,互聯網站應當自網絡正式聯通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的受理機關辦理公安備案手續。
強化互聯網站備案管理,落實網站開辦者實名制。公安部十一局研發瞭“全國公安機關互聯網站安全管理服務平臺”。
未備案網站在接到通知後進入網站(http://beian.gov.cn/)按照相應提示進行備案。
已備案網站開展認領工作,登陸系統註冊賬號並完善信息。
如開辦人信息虛假,通過服務商無法聯系或通知備案30天後仍未登陸提交手續的依法警告或停機整頓處罰。
自此,做一個網站除瞭要到工信部備案之外,很有可能要去公安還要繼續備案。這一系列制度的出臺,讓個人建設網站的成本越來越高,這也是個人站長衰落的一個重要原因之一。
根據www.beian.gov.cn,申請公安備案的需要下列材料:
《互聯網信息服務安全檢查申請表》、《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開辦者身份證、安全責任人員身份證、工商營業執照(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組織機構代碼證(非個人)、《接入服務協議》、《接入服務商合法資質證明文件》、《域名所有權證明文件》、《域名服務商合法資質證明文件》、《信息網絡安全保護方案》、《特許經營許可文件》(涉及到的需要)
這裡的域名註冊服務商,境外部分的目前隻承認英國和美國的註冊商,其他國傢的目前尚未被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