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傢公司,同一篇文章,同一個侵權內容,換到瞭不同的法院去起訴,我直接無語瞭,不知道大傢有遇到過沒?
他的操作流程是這樣的:
2021年3月份我收到瞭來自一傢名為“佛山中**知識產權公司”的起訴狀,起訴的理由是:魔兔柚柚轉載瞭他的一篇文章。這篇文章是一個IT作者在2018年發的,松松科技站也是在2018年發的,2021年該公司應該是和作者協商版權合作問題,並附上瞭作者的文章授權協議書、作者的身份證。
(2021年他已經起訴過一次瞭,經查是同一篇文章,文章也在2021年刪除瞭)
我當即搜瞭下該公司的信息,發現他們在同一時間起訴瞭上千傢公司。我當時就明白瞭,原來他是玩“版權碰瓷”的。收到起訴狀後,我決定應訴,並撰寫瞭答辯狀(有需要答辯狀的可私信我發給你)。
一年後的今年(2022年9月18日),一大早上我又收到一條手機短信。提示是廣州互聯網法院,提示我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如下圖所示:
我登陸廣州互聯網法院後臺看的時候發現,這傢公司似曾相識。仔細一看才發現,原來該公司在廣州又註冊瞭個新公司,隻是公司名換成瞭“廣州中**知識產權公司”之前叫佛山**知識產權公司。我看瞭下起訴狀,起訴的內容和去年的都差不多,但這次要價10000元。
順便搜瞭下該公司,發現自身風險有2641條、關聯風險2051條。
我想瞭解下情況:
同樣的侵權內容(已經刪除),去年起訴過一次瞭,今年換瞭傢公司(法人主體沒變,公司核心名字沒變),又換瞭傢法院起訴,請問這樣成立嗎?總不能反復起訴,反復索賠吧?
關於版權侵權起訴我遇到過很多奇葩的,比如前年我還遇到過魔兔柚柚因為評論侵權被起訴的呢。不知道大傢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