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作為常用的通訊工具,已經成為瞭每個人的日常,熟練運用每一個表情符號,也成為職場人必備技能。但是,你有沒有想過,表情符號也有可能成為“呈堂證供”呢?
彭拜新聞表示:經檢索裁判文書網,2018年以來,全國共有158起以表情符號作為證據的案件。
也就是說,你發的表情符號也是作為“呈堂證供”的依據瞭。普通人簡單的交流總是容易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就連日常的微信表情包都不放過。這不以後微信表情符號也有可能成為“呈堂證供”,所以表情符號千萬別亂用,容易為自己帶來麻煩。
但我仔細看瞭一下,問題沒大傢說的那麼嚴重,它大概針對一下案件:
第一:隻是把表情包作為參考依據,僅僅用於細節方面的衡量,而並非直接影響判決。
第二:主要打擊的是部分“黃賭毒”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表情符號替代敏感詞表達隱喻含義以逃避偵查。此外,一些犯罪分子直接將表情符號作為犯罪工具實施犯罪,以增“加識別、打擊難度。”
所以絕大多數情況下是無影響,隻針對部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