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寶微信個人收款碼可繼續使用

臨近3月1日,個人收款條碼的使用新規即將實施。

又有網傳消息稱,自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寶的個人收款碼不得用於經營性收款。近4年的數據將被追查,一旦數額較大需按4.5%補稅,還要繳納滯納金和罰款。

2月15日,微信和支付寶回應稱,以上說法為謠言。

支付寶微信個人收款碼可繼續使用 審查 支付寶 微信 微新聞 第1張

3月1日之後個人收款二維碼仍可繼續使用,其中部分具備明顯經營行為的用戶需按照規定升級為經營收款碼,平臺會在用戶升級前會保留一段時間作為過渡期。

如符合升級標準,微信收款助手將下發消息通知,未收到通知的用戶不會受到影響。個人收款碼限制遠程收款功能後,可能變成動態收款碼,不再具備打印功能。如有掃碼收款需要,可申請特約商戶收款碼。

現在市場上有很多推廣專員打著“個人支付寶微信收款碼不讓收款”的幌子,給商戶辦理收款二維的業務瞭,其扣費標準一般在千分之幾上下。

大傢仔細想想,微信支付寶有多少用戶,每人每天有多少交易數據,乘以四年是什麼概念?要查這麼多數據,需要耗費多大的人力物力?

本來其實很簡單,就是兩個原因:

1是為瞭打擊跑分平臺,利用租用收款碼分散收款,將大額來路不明的資金用途合理化;

2是為瞭規范商戶的使用,有的商戶遠程拿個人的靜態收款碼結算,不利於稅務統計和經營情況統計,應當使用特約商戶碼。

有的人聽風就是雨,有的人則是想借機推廣自己的業務或者產品,反正沒幾天瞭,靜待3月1日的變化就知道誰在說真話,誰在帶節奏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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