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了解历史之时,我们很容易将不同时期军队的作战能力混为一谈,将不同朝代、不同军制下的军队放在一起进行比较。这样一来,将会产生许多的误解与偏见,但不同的制度有不同的组织基础,很难混为一谈。这篇文章,尝试着对西魏至隋朝的府兵制度与唐中后期兴起的募兵制度进行比较。
▲免胄图(局部)
府兵制度的基础在于地方军事资源的整合与动员。从军队来源来看,府兵通过首望、乡望来整合地方自卫团体,通过将军开府以完成府兵的国家化;从后勤来源来看,国家并不完全承担军队的供给责任,日常军需开支也由这些地方自卫团体部分提供。(谷霁光,《府兵制度考释》)募兵制度下,军费开支基本由朝廷一力承担,军队来源于募集征召。
▲唐代钱镠铁券
相较于府兵制度,募兵制度显然会为朝廷带来更为严重的财政负担,那么为何唐宋之际朝廷会选择募兵制度而非府兵制度,这一点却是与其他政策与时代背景息息相关的。自汉代以来,由于官僚体制与公共服务并未深入基层,地方社会的治安在很大程度上由地方豪族自行提供,由此形成了许多自卫武装团体(杨联升,《东汉的豪族》)。魏晋时期北方坞堡组织的形成也基于对自卫的需要。
▲杨联升
府兵制度给予这些自卫武装团体以开府之便利,是承认其自卫武装团体的合法性,并给予他们在国家行政、军事体制中的相应地位,许以八柱国、十二将军、二十四仪同将军,凭此来动员乡兵参与国家防务与战争之中。但这始终只是通过府兵体制将私兵纳入国家防务之中,而并不能完全除去其私兵的性质。谷霁光先生直言道:“乡兵、部曲纳入府兵统领系统之内以后,私兵的痕迹仍然存在。所谓‘暂经隶属,便即礼若君臣’,它在军队中的影响是不容易克服的。一直到隋唐时代,这种痕迹有时还要表现出来。”(谷霁光,《府兵制度考释》)
然而,只要能够维持府兵制度的正常运作与地方的社会整合,这种制度就能够天然地维持军队的作战能力。中唐以后藩镇在一定程度上独立于朝廷的直接领导,唐廷不得已招募神策军来弥补直辖军队的缺失,这一制度沿袭至宋朝时期,禁军数额最高达到八十余万。扩大的军队组织面临组织规模负效率的问题(周雪光,《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监察与组织链条过长会带来基层军队中的监管缺失与组织失灵,在缺乏战争压力之下,军队不免迅速腐败化。而面对军事压力时,军队的战斗力则很难立刻恢复。(参见冷兵器研究所之前文章《“靖康之耻”全是因为腐败?八十万禁军不能打还真是个体制问题》)
▲唐代武士俑
反观府兵制度,由于其天然地具有私兵性质,军队的实际组织形式是由下而上的,在这种情况下保持作战能力的监察在于乡望、首望而非是中央政府。这样一来,也就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监管困难以及由此衍生的作战能力下降的问题。对于豪右、酋首而言,他们接受中央的官职爵位及土地、财物赏赐,被纳入了国家的军事与政治体制之中,虽然其军队需要在一定时期接受中央的调拨,但乡兵、部曲的私人性与部酋分属使得他们依然掌有自己军队的控制权力,对他们并无太大的损害。
▲宇文泰画像
乡兵非直隶于中央政府,其基础在于社会整合。宇文泰确实明白了这一问题,于是在尝试建立府兵制之时,便配套实行“关中本位政策”以拉拢关中豪族与六镇武人集团。但是其后继位与继权的六镇武人集团却似乎并没有明白这一道理,没有及时将关中本位政策推行为全国性的社会整合措施。
▲隋炀帝
随着隋炀帝即位以后统一全国并出台一系列政策,这种社会整合的基础随即遭到打破(吴宗国,《盛唐政治制度研究》),随即而来的是全国性的基层社会整合失败,地方统治风险与社会风险加剧了唐廷的财政困难与府兵制度的崩溃。(参见冷兵器研究所之前文章《不给我花钱还想让我对你好?趣谈堪比情侣关系的唐朝与藩镇》)
这种情形直到宋代之时依然未得到完全解决,朝廷不得已承担庞大的军费开支。唐代之时凭借军费开支地方化来缓解中央的财政困难,但神策军的建立依然带来了沉重的财政负担;尽管宋代财政收入较之唐代或有扩大,但与之对应的却是更为庞大的禁军与厢军队伍,这不免让宋代陷入了一定的财政困局,不得不通过多种手段扩张财政收入。
然而,由于禁军直隶于中央政府,朝廷在军事体系中有了更多的裁量权,也得以推动文武官僚分途与职业化。军队体制能够随着朝廷需要任意调动、增置与削减,而这一点却胜于府兵制度。
总而言之,历代军制都深嵌于当时的时代背景之中,单独考察某一时期的某一种制度而不去考察其背后的因素,将可能迷失在历史的表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