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明确等级划分 未来养老院将拥有全国统一评定标准

近日,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出炉,在《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中将养老机构划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级数越高,表示养老机构综合能力越强。

如同星级宾馆一样,养老院未来也将拥有全国统一的评定标准。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并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据民政部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国注册登记养老机构2.98万个,机构床位392.8万张。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这一空白得到填补,将有利于引导养老机构提供优质服务,方便老年人选择自己满意的养老服务机构。

此次评定将养老机构划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级数越高,表示养老机构在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方面的综合能力越强。其中,五级养老机构在入住率方面要求达到50%以上,提供服务项目不仅包括生活照料服务、膳食服务、医疗护理服务,还应能够提供康复服务、教育服务、居家上门服务等。

新标准还对养老机构的空间配置作出了明确规定。老年人居室内床位平均可使用面积不应低于6平方米,单人居室使用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同时,居室、卫生间、浴室空间应设置紧急呼叫装置或为老年人配备可穿戴紧急呼叫设备。

业内人士指出,国家等级标准目前是推荐性标准。如果整个标准定得过低,会使确定的等级养老机构整体水平就低。养老机构国家等级标准应考虑其引导作用,使确定的各个等级养老机构能代表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国家的整体水平。

在规定养老机构规模时,应充分调查研究,避免盲目追求规模。同时,也要给小微机构机会,应鼓励小型机构连锁经营达到一定的规模效应。

从地方民政系统获悉,目前已有部分省市启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星级评定工作。今年1月份,《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对养老机构的管理职责、申请条件、评定程序、管理监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根据星级评定结果,给予养老机构相应的运营补贴。湖北省民政厅也自2017年起连续两年评定了82家星级养老服务机构。

不过,从全国范围看,目前养老服务业的“行标”“地标”都各自为政,彼此之间衔接不够。今年年初,民政部发文明确,自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发布之日起,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也不得再实施许可或者以其他名目变相审批。专家认为,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后,一些现有制度缺失和监管难题可能表现得更加突出,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难度将进一步增大。

有关专家建议,该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应重点明确养老服务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制定民政和各有关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通过进一步规范和固化养老机构涉及的质量、环境、设施设备、专业素养、控制、改进等方面的要求,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以推动养老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