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台的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在第五部分第2条提出:要“开展闲置宅基地复垦试点”,同时,“允许在县域内开展全域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下乡创业”。
众所周知,由于多年的城镇化进程,目前全国各地农村地区都出现不同程度的“空心化”现象。情况比较严重的地区,整个村子里有连片的空置房屋无人居住。
开展闲置宅基地复垦试点,即在部分地区试行把闲置宅基地复垦为耕地,这样既可以把闲置的土地资源利用起来,增加人均耕地面积,又可以为当地农村发展产业、带动农民致富创造空间。
什么样的闲置宅基地会复垦?
从重庆、江西等地的农村已经开展过的一些试点经验来看,复垦主要针对的是以下几类宅基地:
①“新建未交旧”的:比如在江西万年县,当地有村民新建了住房后,旧的房子就直接空置了,成为“杂屋”。这样的房子,当地就会引导进行复垦。
②有“一户多宅”情况的:根据当前的国家政策,农村宅基地必须遵循“一户一宅”的基本原则,对于多占、超占的,都要进行规范。其中引导复垦,就是解决方式之一。
③因在城市定居闲置的:比如有的人虽然祖屋在村里,但实际上已经在城市定居,多年也没有回来,对于已经空置的宅基地也没有进行维护的。
同时,为了确保农民利益,在各地执行闲置宅基地复垦时,还会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①农民自愿:比如重庆市在开展闲置宅基地复垦时,规定不仅要房子的主人同意,还必须经过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②复垦后利益归农民:也就是说,复垦不是把空心房推平后满足某些私人利益,而是要把这些土地利用起来,发展集体产业,带动村民致富;
③科学分配收益:闲置宅基地复垦之后怎么处理?获得的收益怎么分配?江西的做法是,新复垦的农田对外公开招租,让有实力的专业大户来种植,而当地村民则作为股东分红。
除了空置宅基地复垦外,国家还要处理哪些闲置地?
今年的一号文件提出,允许在县域内开展农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整治,并盘活建设用地,稳步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这些土地集中起来之后,都会用于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也会用于解决返乡创业人士的用地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