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大书院,包括岳麓书院、白鹿洞书院、嵩阳书院、应天书院。除应天书院位于闹市,其余三个书院均依山而建,掩映在参天古木之中。
如果要追溯“书院”名称的由来,绕不开盛唐。开元年间,国家经济、文化空前昌盛,史称“开元盛世”。《旧唐书·马怀素传》记载,当时“秘书省典籍散落,条流无叙”,且内库“文籍盈漫,皆怠朽虫西早断,签藤纷舛”。侍读马怀素上疏:“南齐已前坟籍,旧编王俭《七志》。已后著述,其数盈多,《隋志》所书,亦未详悉。或古书近出,前志阙而未编;或近人相传,浮词鄙而犹记。若无编录,难辩淄、渑。望括检近书篇目,并前志所遗者,续王俭《七志》,藏之秘府。”而同为侍读褚无量也建议玄宗对图书典籍进行整理,“无量以内库旧书,自高宗时代即藏在宫中,渐致遗逸,奏请缮写刊校,以弘经籍之道”(《旧唐书·褚无量传》)。
于是,唐玄宗接受并将马、褚整理图书的建议付诸行动。据《新唐书·百官志》载,开元五年(公元717年),玄宗在洛阳“置乾元院使”,令褚无量于东都乾元殿编辑国家藏书,又从民间借来流传的异本,派人抄录,使图书更加丰富。乾元书院自此正式成立。
此外,在诏书里,玄宗还提到:“国之载籍,政之本源”,“三五以还,皆率兹道也”(《唐大诏令集》),可见他深谙文治教化离不开图书典籍。
翌年,乾元书院更名丽正书院。与此同时,还扩大了书院机构,增加了学士、直学士、检讨官、刊正官等人员。
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四月,唐玄宗改集仙殿丽正书院为集贤院,并设置学士、直学士,人称“开元十八学士”。有关事项,《唐会要》卷六十四里做了详细记载:
十三年四月五日,因奏封禅仪注,敕中书门下及礼官学士等赐宴于集仙殿,上曰:“今与卿等贤才同宴于此,宜改集仙殿丽正书院为集贤院。”乃下诏曰:仙者,捕影之流,朕所不取。贤者济理之具,当务其实。院内五品已上为学士,六品已下为直学士。中书令张说充学士,知院事。散骑常侍徐坚为副。礼部侍郎贺知章、中书舍人陆坚并为学士。国子博士康子元为侍讲学士。考功员外郎赵冬曦、监察御史咸廙业、左补阙韦述、李钊、陆去泰、吕向、拾遗毋煚、太学助教余钦、四门博士敬会默、校书郎孙季良并直学士。太学博士侯行果、四门博士敬会直、右补阙冯晖并侍讲学士。
其首任院长张说,字道济,祖籍范阳(河北涿县),世居河东(山西永济),徙家洛阳。弱冠应诏对策及第,历官太子校书、右補阙、右史内供奉、凤阁舍人、兵部员外郎、兵部侍郎、弘文馆学士、中书侍郎、尚书左丞、中书令、相州刺史、岳州刺史、右羽林将、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朔方军节度大使、中书令……玄宗时期曾先后三次为相。
至此,唐玄宗在东都洛阳设置的皇家图书馆,正式命名为集贤书院,终唐未更。
从集贤书院诞生的过程,我们可知其职能涉及修书、整书及藏书。据李林甫《唐六典》卷九《集贤殿书院》载:“集贤殿书院,开元十三年所置……其后,更置修撰、校理官……集贤殿学士掌刊辑古今之经籍,以辨明邦国之大典,而备顾问应对。凡天下图书之遗逸,贤才之隐滞,则承旨而徵求焉……凡承旨撰集文章,校理经籍,月终则进课于内,岁终则考最于外。……”又据《旧唐书·职官志》载:“(集贤书院)藏书、校书之事。”其实“书院”两字就是“修书院”的缩写。
书院编撰出版的图书数量十分可观。仅唐天宝年间的文献编撰量“从(天宝)三载至十四载,库续写又一万六千八百四十三卷”(北宋王溥《唐会要》)。
书院的藏书更是浩如烟海。据北宋王溥《唐会要》载:“时集贤院四库书,总八万一千九百九十卷。经库一万三千七百五十三卷,史库两万六千八百二十卷,子库两万一千五百四十八卷,集库一万九千八百六十九卷。”所有的书籍都抄写正、副两份,分别在长安、洛阳的集贤书院两处收藏。
除此之外,集贤书院还向朝廷推荐贤才,并在政策、文化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据《旧唐书·张说传》载,张说“既遭汕栋,罢知政事,专集贤文史之任”,即使这样,“每军国大事,帝遣中使先访其可否”。要知道,当时的张说,不仅是集贤书院院长,还是大唐宰相。因此,书院学者们在收集各类书籍、编撰各种图书中,发现利于治国安邦的内容,会上疏朝廷;书院还十分重视培养有经世之才的人,还可以向朝廷推荐人才。实际上,当时的集贤书院已经成了知识分子参与政治的重要场所之一。
不过,集贤书院只能算是官方首创的书院,而民间创办的书院在《全唐诗》里也有所提及。如《南溪书院》、《书院二小松》、《杜中丞书院新移小竹》、《宿沈彬进士书院》、《题五老峰下费君书院》等,可见民间书院在唐代已很普遍。对于民间书院的起源,学术界一般认为有两种:
一、由聚书的读书山房演变为聚徒授学的书院。如唐江州德安(江西德安)李渤书堂;陈衮创建的江西备安东佳书院,收集书籍上千卷,供来学者阅读,子弟到了弱冠之年,都前来就学;吉州通判刘庆霖来到江西永丰定居之后,以“建以讲学”为目的创建皇寮书院。
二、由地方家族聚书授徒以应科举而兴办的家族书堂。如江州陈氏东佳书堂、洪州洪城桂岩书院等。”清朝乾-嘉年间,王昶在《天下书院总志序》中说:“夫书院非古也。古之比阊乡党莫不有长,即莫不有教。”“井田废,比阊乡党之制不行,于是始以教养属之郡县。郡县又不能教,至东汉始设校官。至唐末,校官又旷厥官,而乡大夫之有力者,始各设书院。”点明书院的私塾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