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和斯洛伐克为什么要“分家”?

1992年11月25日,捷克和斯洛伐克联邦议会通过国家解体法案,决定:自1992年12月3 1日起,捷克和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停止存在,于1993年1月1日正式分为捷克共和国和斯洛伐克共和国两个独立的主权国家。从此,持续七十四年的捷克斯洛伐克国家即不复存在。这是继苏联与南斯拉夫之后,欧洲又一个国家解体。捷克斯洛伐克“分家”,除了苏联东欧剧变带来的持续震荡,还有其深刻的历史根源和现实原因。

历史渊源

追根溯源,捷克和斯洛伐克人不仅同属于西斯拉夫人,原本还同在一国(大摩拉维亚王国)。捷克在西边,群山环抱;而东边的斯洛伐克,则北面临山,南部为平原。

至公元9世纪,马札尔人(匈牙利人先人)入侵,很快攻占了斯洛伐克,而捷克人则凭借群山屏障,得以幸存,最后成立波西米亚王国(倾向德意志,日后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的重要诸侯之一)。在14、15世纪时,欧洲首次出现“大分流”,即:西欧地区的城市经济方兴未艾,而东欧地区的城镇生活,基本都在退步,对农民的控制更加收紧,直至市镇消失。如处于西边的捷克,其市镇经济就延续下来,而东边的斯洛伐克则到处是农奴庄园的领地。两国的“分歧”因此而起。至1526年,捷克与斯洛伐克沦为哈布斯堡王朝的统治区。只是捷克人“直属”奥地利,而斯洛伐克则还是归匈牙利人管理。

从18世纪起,哈布斯堡王朝实施开明君主制,直接受益的就是捷克人。当时捷克的商业经济重新繁荣起来,逐渐成为奥匈帝国最重要的工业基地。到20世纪初,捷克的工业产量一度占据帝国总产量的八成。捷克人的钱包鼓了,腰杆自然直。他们在奥匈帝国内部争取到信仰、出版与教育自由,布拉格由此成为重要的文化与学术中心;此外,他们也享有宪政与自治的经验。

相比之下,斯洛伐克人的运气就有点背了,他们只能在匈牙利学校里接受教育,而且质量也得不到保证。加上当地人基本缺乏成熟的政治团体,也就没有政治生活经验。

原来匈牙利人有着很重的沙文主义情绪,他们不仅盲目热爱自己所处的团体,并常常对其他团体怀有恶意与仇恨,还主宰着斯洛伐克的政治与经济生活。

长此以往,捷克和斯洛伐克人在政治、经济、文化水准上的差距逐渐拉大,生活习惯和思想观念开始产生冲突。

不过,到了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在民族复兴运动的大背景下,思想比较世俗与开明的捷克人和崇信天主教、务农的斯洛伐克人,开始以“两民族的语言文化,同属斯拉夫人”为内容进行宣传合作,结果促使民族迅速觉醒。一战期间,在奥匈帝国土崩瓦解之际,捷克、斯洛伐克两民族联合建国的思潮愈演愈烈。

1916年,俄罗斯。两民族的政治团体成立了捷克斯洛伐克民族委员会,并展开一系列建国活动。

这时,以为关键性人物出场了,他就是捷克政治界著名领导人托马斯·加里格·马萨里克。1914年12月,马萨里克流亡国外,期间他领导侨居国外的捷克人和斯洛伐克人进行反对奥匈帝国的斗争,期望在协约国支持下争取民族权利。在俄、法、意等国组织捷克斯洛伐克兵团,以支持协约国。1916年在巴黎建立捷克斯洛伐克民族委员会,并任主席。1918年赴美国,说服美国政府提供物质和军事援助。同年10月,马萨里克在华盛顿发表《独立宣言》,宣布成立捷克斯洛伐克临时政府。11月14日当选为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首任总统。

为此,马萨里克和E.贝奈斯、M.R.什斯特凡尼克一起,被称作捷克斯洛伐克开国三元勋。

在新生的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里,捷克和斯洛伐克民族共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二,而捷克族为斯洛伐克族的两倍。

由于原奥匈帝国百分之七十的工业都集中在这里,捷克斯洛伐克成为当时世界上十大工业国之一,不过工业主要分布在捷克地区。

1938年9月慕尼黑协议签订,希特勒对捷克斯洛伐克采取“分而治之”策略,建立起所谓“斯洛伐克国”

1945年5月5日,在苏联红军的援助下,捷克斯洛伐克全国解放,建立起人民民主政权。

矛盾累积

二战后,捷克斯洛伐克站在苏联阵营一方,在解决族群问题的思路方面均受苏联影响。

1948年通过的“五·九宪法”里的基本条款规定:“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是两个权利平等的斯拉夫民族—捷克人和斯洛伐克人组成的统一的国家”。1968年“布拉格之春”后,捷克斯洛伐克国民议会于同年10月根据斯洛伐克民族发展的实际状况,通过关于捷克斯洛伐克联邦的宪法性法律,单一的国家体制被改变,实行联邦制。这样一来,斯洛伐克民族建立起自己的社会主义共和国后,就和捷克社会主义共和国于1969年1月组成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

尽管联邦共和国有联邦政府和联邦议会,但是两个共和国各自都有自己的政府和议会。这为后来“分家”埋下“祸端”。

七十年代胡萨克执政期间,捷克斯洛伐克的社会经济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原本贫穷落后的斯洛伐克也旧颜换新颜。两个民族在经济文化上的差距愈缩愈小,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两个民族之间的矛盾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首先,在处理民族问题上,联邦政府没有做到公平公正。1944年8月,斯洛伐克爆发大规模反法西斯民族起义,参与者近五万人,沉重打击了法西斯侵略者。但是解放后,联邦政府对此次“民族起义”,不仅没有给出一个公正的评价,还限制出版与之相关的一些书籍,斯洛伐克族人的民族感情受到伤害。

其次,捷克政府领导人曾借机“镇压”斯洛伐克政府领导人。如1949年时任捷政府外交部长、斯洛伐克著名政治家克列门蒂斯被判处死刑,斯行政委员会主席胡萨克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平反),很多学者也受到牵连。此外,斯洛伐克政府官员还受到联邦政府的监视。

再次,经济发展不平衡。我们知道,捷克地区的工业很发达,因此盛产农产品的斯洛伐克不得不将农产品运到捷克加工,之后再返销到斯洛伐克。这样一来,斯洛伐克人民的经济收人肯定受到影响。很多读者可能会问,为什么不在斯洛伐克建加工厂呢?实际上,当时按照联邦政府的计划,斯洛伐克地区主要是发展化工、军火和冶金工业的,不可能再建什么农产品加工厂。

“分家”过程

1987年底,雅克什接替胡萨克掌控联邦政府后,尽管开始表态要进行“全面的改革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但并没有出台相关政策。

1989年初,“东欧大地震”很快就波及捷克斯洛伐克。当时捷克斯洛伐克国内围绕着对1968年改革和前苏联、华沙条约国武装入侵问题是否进行重新评价,出现了十分激烈的争论。

同年底,在“民主化”思潮下,捷、斯两民族间的潜在矛盾开始彻底暴露出来。各种政治团体为了能在政府中获得实权,不计后果地利用、挑起民族矛盾和纠纷,而当时的西方国家则暗中加速这一过程。加上当时苏联、南斯拉夫各民族都宣布成为独立国家的冲击,捷克斯洛伐克国内的民族危机达到高潮。

最终,捷克斯洛伐克联邦议会,于1990年3月29日通过议案:将国名改为捷克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

两年后,1992年6月5-6日,捷克斯洛伐克举行议会选举。在捷克共和国,主张建立松散联邦的公民民主党在大选中获胜;在斯洛伐克共和国,主张斯洛伐克独立的争取民主斯洛伐克运动获胜。7月2 3日,捷克和斯洛伐克执政的公民民主党与争取民主斯洛伐克运动达成协议:同意将捷克和斯洛伐克分为两个独立主权国家,建议联邦议会在9月30日前通过关于取消联邦的法律,双方确定在公民权、对外政策、军事和经济方面继续合作。

1993年1月1日,捷克和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正式分裂为捷克和斯洛伐克两个主权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