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初年诸侯王都有哪些自主权?刘邦为何要给他们这些权力?

汉朝建立之后,汉高祖刘邦分封了七个异姓诸侯王,它们其中大部分都是因为谋反而被铲除,刘邦将他们原有的封地重新分封给同姓诸侯王,从而渐渐建立起刘氏“家天下”的局面,并且与大臣们约定“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诛之”。那么,汉朝初年的诸侯王到底有多大的权利呢?在封地之内,都是诸侯王一人说了算吗?

在之前文章中,国史君(国史通论)曾经讲到,汉初实行的是分封与郡县并行的制度。其中,分封主要是针对汉朝的功臣以及皇室宗亲,刘邦在汉朝建立之后曾经分封了七位异姓诸侯王,随后又逐个翦除了他们的势力,增加了同姓诸侯王。诸侯王被分封到各个诸侯国,他们在国内有着几乎至高无上的权利。而皇帝直辖的区域就是郡县了,汉初的郡县主要集中在关中地区,这片区域大约占整个汉朝版图的二分之一。

汉朝初年,由于天下刚刚稳定下来,所以皇帝令各个诸侯王自行抚慰百姓,不做过多的干涉(孝惠、高后时,天下初定,郡国诸侯各务自拊循其民),这样就导致诸侯王的势力越来越大。其中,统治富庶地区的吴王刘濞更是堪称土皇帝了。《史记》记载,吴国因为有铜矿,又能用海水煮盐而更加富裕(吴有豫章郡铜山,濞则招致天下亡命者铸钱,煮海水为盐),甚至到了不用给百姓收税也能让吴国正常运转的程度(要知道,全面取消农税可是十几年前才实现的,人家两千多年前就不收税了)。

除了税收、财政上的权利,诸侯国还有兵权。“七国之乱”爆发之后,吴王刘濞曾经发表了一个振聋发聩的演讲,他说:“寡人年六十二,身自将。少子年十四,亦为士卒先。诸年上与寡人比,下与少子等者,皆发。”就这样,吴国十四岁到六十二岁之间的男子几乎全部被发动了,总共出兵二十多万,同时,刘濞还调动了闽越、东越两国(这两个国家是汉武帝时期才吞并的)的军队,正式与汉朝对抗。

不过,在汉朝刚刚建立之时,刘邦为了维护汉朝的稳定,就已经开始使用各种方式来翦除异姓诸侯王的势力,其中比较顺利的当属楚王韩信。韩信作为当时天下名将之一,给汉朝的建立立下了不朽的功勋,但是由于汉朝皇室太忌惮他的军事能力,他本人又经常传出造反的流言蜚语。所以,刘邦在陈平的建议下以游览云梦泽为由,将韩信俘虏至长安软禁,并将他贬为没有实权的淮阴侯。后来,韩信再与陈豨等联合叛乱,已经没有可以调动的军队了。

总的来说,汉朝初年的诸侯王能够掌握自己的财政和军队,那就可以说这个国家完全就是自己的了。汉朝皇帝虽然成功地防御或平定了异姓诸侯王的叛乱,但是由于这种制度的不完善,汉朝最终还是出现了影响极大的“七国之乱”。经过汉景帝、汉武帝等多任皇帝的努力,才让诸侯王的实力越来越小,不再具备对抗汉朝在政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