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方宝剑,这个物件与词汇可没少在影视文艺作品里出现,乃至现在的很多新闻报道还喜欢使用。那么,在戏文里和电影电视中威风八面的尚方宝剑是个啥玩意?而且你知道吗?第一个求“御赐尚方宝剑”的人差点当场就被皇帝诛杀!
“拖这厮出去,砍了!”BC27年后,在皇家园林里,汉成帝刘骜(ào)愤怒地下了这个命令。惹怒皇帝的是当时的槐里令,名叫朱云。得到皇帝的命令后,御史没有丝毫犹豫,立刻上前把朱云拿下。没想到这个朱云求生欲强烈,死死抱住御殿栏槛不放,结果栏槛就这样被生生折断了。也不怪皇帝震怒。这个朱云当着皇帝的面,请求皇帝赐他“尚方斩马剑”杀皇帝的老师——安昌侯张禹。这是中国史书中第一次出现“尚方宝剑”这个词。
▲汉成帝刘骜画像
在中国古代,“尚方”原是皇宫里掌管皇帝和皇室贵族衣、食、住、行、用具的官署“少府”辖管的一个部门,负责官员称“尚方令”,专门掌管皇帝御用刀剑之类器物。该机构始于战国,秦汉以后相沿,《后汉书》就有“尚方令一人,六百石”的记载。《后汉书·蔡伦传》记载,帝令中常侍蔡伦(造纸术发明者)升官尚方令,监制尚方剑。蔡伦表示,“御用之器,臣庶不得私用”。在《朱云折槛》故事里的“斩马剑”也是存在的。居延简262.28B“刺马刀一,直七千”。这个价非常高。
两汉时代,一支普通的汉剑也就值六七百千,能值到一千五百钱的五十炼钢剑就已经足够写上铭文传给子孙后代了。以《居延汉简甲编》中的几段记载为范,可知当时的佣工价格在每月400-1200钱之间。《汉书·昭帝纪》中元凤四年条颜注引如淳介绍“更赋”时,“律说,平贾一月,得钱二千。”换算成现代标准,相当于普通款汉剑值两千多人民币,高级铭文款值四千多人民币。故事中朱云求皇上借他的斩/刺马刀/剑,价值两万三到两万四人民币。
▲徐州博物馆 建初二年蜀郡西工官王愔造五十湅□□□孙剑□
当然,大家念念的不忘不是尚方宝剑本身的价值,而是皇帝给的特权。直至唐代,被皇帝授予“尚方剑”的官员大都还没有不请示皇帝,自主决断杀人之权。到了北宋,赵匡胤黄袍加身,夺取后周政权后,开始施行尚方剑,赋予少数高级将领“如朕亲临,违法专杀”的权力。
据宋代《武经备要》记载:“本朝之制,大将每出讨,皆给御剑自随,有犯令者,听其专杀。”宋、辽、金三朝都有过运用赐剑专杀权的事例,但多在军政领域,主要是为了解决武将外出征战过程中,距离京师朝廷远,每事奏请,恐失战机的实际问题,这便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由来。但宋、元之前皇帝对尚方宝剑秉持慎用、军用的准则,武将的专杀权力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宋太祖赵匡胤画像
《宋史·陈执中传》中就讲,赵匡胤赐大将曹彬尚方剑时吩咐:“副将以下,不听命者可斩”。而宋代在司法领域并不使用“尚方剑”。公案小说中,包公那一把“上斩昏君、下斩佞臣”的尚方宝剑,实际是戏剧家艺术加工渲染的结果。
▲包青天剧照
元朝时,尚方宝剑更多作为皇权的象征和赏赐品,且有隆重的授剑仪式。至元七年(1270年),四川、陕西发生反抗蒙古的武装叛乱,中书省臣异常忧虑,“请专戮其尤者以止盗,朝议将从之。”也就是说,中书省长官丞相建议授予出征将帅尚方宝剑“专杀”权力,来镇压反抗,朝廷最高决策会议准备采纳。这时,翰林学士、侍御史高鸣提出反对意见。他认为:元制令天下上报死囚犯,必须报批才准行刑,这是慎重用刑、顾惜民生的做法。现在如果听从中书省的请求,“是开天下擅杀之路,害仁政甚大”。忽必烈采纳高鸣不能乱开杀戒镇压民众的建议,没有授予征伐将帅“专戮”特权。
▲忽必烈画像
到明代,事情发生了变化。明代尚方宝剑的使用频率比宋代高,规制也比宋元完善。明代的“尚方剑”,象征至高无上的皇权,持剑者必是皇帝最倚重信任的心腹大臣或巡按御史,具有先斩后奏、生杀予夺的超常规权力。刘基曾讲:“先封尚方剑,按法诛奸赃。”可见,持有尚方宝剑的人有先斩后奏、临机处置的特权。武将大量赐尚方剑以专杀和即时处理的做法,始于明代“万历三大征”时,到崇祯年间更多。万历二十年(1592年),宁夏哱拜叛乱,万历皇帝采用兵部尚书石星建议,赐总督陕甘三边军务魏学曾尚方剑督战。
明代赐尚方剑必须经过一项重大的仪式叫“代行授钺礼”,届时皇帝戎服盛装,端坐奉天殿。大将军由西入殿,叩头四拜。承制官宣旨,“以节钺授大将军”。特别是到明后期,大将代皇帝出征,必须带有“剑(尚方宝剑)、敕(特许敕令)和印(兵符)”三件宝器,才能构成督师代表皇权的象征。
▲周星驰电影《九品芝麻官》里,说的没错,大清国确实没有什么“尚方宝剑”。
总之,尚方宝剑是中国古代人治的产物,它作为专制皇权的象征、皇帝的化身、重臣的利器。其在明代曾发生过效用,也成为了老百姓心中皇权的象征。寄托了民间惩恶扬善的良好心愿。也正因为如此,它也是老百姓“缺啥想啥”的典型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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