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军不如民兵,所要搞保甲法?王安石变法真把北宋坑死?

编者按:靖康之耻、北宋灭亡是中国历史上的大事件。而关于北宋的灭亡原因,各种观点很多。其中有一种观点就是王安石变法坑了北宋,特别是他的那个保甲法,拿民兵代替职业禁军,从而削弱了宋朝军队还扰民,直接坑死了北宋。那么事情真是这样吗?


其实,王安石搞保甲法也没办法。因为在北宋有一个特殊的情况,那就是正规军不如民兵靠谱!

▲看似强大但是战斗力存疑的禁卫军

比如王安石曾说:“臣在江宁,见广勇、虎翼何尝有武艺……今募兵大抵皆偷惰顽滑、不能自振之人,为农者皆朴力一心听令之人,以此较之,则缓急,莫如民兵可用。”而在西北上过战场的大臣田况也认为:“今世之强兵,莫如沿边之土人。而今世之惰兵,莫如内郡之禁旅。”甚至连反对变法的参政知事张方平,也针对京东西两路的禁军存在的问题而上疏过: “间虽阅习,乃同儿戏……初点定强壮,已屡经教阅,枪刀弓弩各尝习学。及后招刺之时,既佣人充代,而其强壮本身并有身力,例各不绍农业,遂乐惰游,搅挠里间,侵凌细弱,趋坑冶以逐末,贩茶盐而冒禁。”显然,北宋很多禁军是烂泥扶不上墙,已经是当时大臣们的一种共识了。

▲辽、北宋、西夏形势图

而宋朝初年,在西北和河北就组织了将近四十万的民兵巩固边防。这些民兵参考唐朝的团结兵,有自己的田产,装备齐全,加上当地风气影响,自小习武,所以他们在对外战争中表现不比正规军差。比如,好水川之战中,北宋民兵就表现出很好的战斗素养。所以,王安石、田况、韩琦等有军事经验的大臣,都觉得应该发展民兵。而且当时北宋军队的账面数量也突破百万,巨大的军费开支也让王安石更加觉得应该恢复那种过去的兵农合一制度。所以,王安石搞出了保甲法,在推行裁军的同时,也在推广民兵。这一方面是为了增强全民军事素养,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节约军费。

熙宁三年(1070年),司农寺制定《畿县保甲条例颁行》,标志保甲法开始。其具体措施是乡村居民,每十户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将。凡家有两丁以上的,出一人为保丁。农闲时集合保丁,进行军训;夜间轮差巡查,维持治安。宋廷还规定,主户保丁轮流在各地巡检司上番,"十日一更,疾故者次番代之","每五十人轮大保长二,都、副保正一统领之"(《长编》卷235熙宁五年七月壬午)。保丁上番,"每人日支口食米三升,盐菜钱一十文"(《长编》卷343),而都、副保正可另外得钱七千文,大保长三千文。

在训练上,“农隙”之时,“保丁肆习武事”。河北与河东的冬教时间为每年十一月至明年二月(《长编》卷269熙宁八年十月癸丑),去州县参加教阅,每期“教阅一月”(《宋会要》兵2之10),所以并不耽误农业生产。保丁还实施“团教”和“集教”。集教是将大保长集中教阅,开封府界设置教场十一所,“大保长凡二千八百二十五人,每十人一色事艺,置教头一”。大保长学成武艺,转充教头,又对保丁实行团教,“凡一都保相近者分为五团,即本团都、副保正所居空地聚教之”(《宋史》卷192《兵志》)。

王安石等人认为,这种做法可以达到唐朝的府兵效果。确实,从理论上来看,这样成本很低,每人每天只需要三升米、十一文钱,比禁军便宜多了。但是理想丰满、现实骨感,原本想维护治安、强大军力的保甲法却带来了巨大的后续问题。

比如上番、教阅影响农业生产倒是其次。关键这会让农民受尽保正、保长、巡检、巡检部属等官吏的的欺凌和勒索。因为,本身宋朝军队管理就存在大量问题,而保甲法也是拿管军队方法管理保甲。军队腐败了,还拿管军队的办法管老百姓?

那么,当时保甲有多惨呢?比如当时定州新乐县一教场,保丁五十人,有四十九人受“臀杖”(打屁股),而且先打一边,留一边下次再打。而且因为训练、装备都要保丁自己掏钱,贫下户保丁本来就没钱,还要遭受无穷的剥削勒索,又遭受残酷的体罚与迫害,逼得他们往往逃跑外乡,甚至有的贫下户自己弄瞎眼睛,切断手指,变成残废来逃避充役。“保甲一司,上下官吏无毫发爱百姓意,故百姓视其官司,不啻虎狼,积愤衔怨,人人所同。”

结果到了1084年间,各地爆发了保丁的武装反抗。“执指使,逐巡检,攻提举司〔勾〕当官”(《长编》卷361元丰八年十一月丙午)。比如河北保甲,百十个人为一群,进行武装暴动,州县不敢奏报。还有像单安、王乞驴、张谢留等为首的保丁起义,往来二州之间,夺取地主的财物,焚烧房舍,杀官吏。以及获鹿县的保丁,愤起砍射教练的官员提勾孙文、巡检张宗师。另外还有陕西军士王冲在商、虢州界起义,聚众数千人,乘保马到各处杀伤官吏,冲击保甲团教场。

因为受过训练(虽然质量不咋样),外加当时鼓励民间养马(虽然比不了战马,但是有总比没有好)所以,一旦保甲暴动,比一般民变更难处理。这最后,就像司马光表示,置保马本来要逐‘盗’,现在反而是‘盗’的工具了。“诸路盗贼蜂起,皆保甲为之,本欲御寇,乃自为寇”(《要录》卷96绍兴五年十二月丙午)。由于保甲的上番和教阅给农民带来巨大困扰,使得原本尖锐的社会矛盾更加激化。所以为了缓和矛盾,宋廷只能减少训练、教阅和上番,这就决定了保甲不可能具备较高战斗能力。

所以,北宋其实从未将保甲当作正规军使用。元丰四年(1081),对西夏作战中,开封府和陕西“共选募义勇保甲万人”(《长编》卷313六月壬午)。在战争过程中,义勇保甲主要担任“守城”,“慊役”,“辎重”,“馈运”等辅助性差使(《宋会要》兵2之22,《长编》卷315元丰四年八月丁巳,卷326元丰五年五月丙申)。

因此,虽然宋神宗与王安石对教阅保甲非常重视,但是实际效果有限。外加与保甲法同时实行的保马法,也对百姓造成了巨大困扰。比如编写《文献通考》的宋末史学家马端临曾说,“保甲之事……徒足以困百姓,而实无益于军实”。归根到底,保甲法的初衷在于强兵省钱。可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葩逻辑:给钱的禁军都不能打,还想让不给钱的民兵能打?

参考资料

论保甲法的体制性腐败 周联合《社会科学研究》 , 2011 (3) :67-72

宋代正规军军事训练初探 刘缙-《陕西师范大学》 被引量: 2008年

略论宋代西北乡兵 程民生 - 《晋阳学刊》 - 被引量: 4 - 1993年

宋代士兵研究 籍勇 - 《河北大学》 -

北宋中后期保甲乡兵的兴废 强文学 -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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