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院裁定,高通必须提供竞争对手部分技术授权

11 月 6 日,美国联邦法院裁定,芯片销售商高通公司必须将部分技术授权给其他竞争对手,如:英特尔。

2017 年初,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U.S.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美国法院裁定,高通必须提供竞争对手部分技术授权对其向高通提起的反垄断诉讼做出初步裁决,这项诉讼定于明年开庭审理。

美国加州北区地方法院的法官 Lucy Koh 做出的初步裁决称,高通必须将部分专利授权给竞争对手,包括调制调节器芯片技术,此芯片能够将智能手机连接到无线数据网络。

图 | 高通出现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CIIE)上(来源:路透社)

高通公司和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FTC) 上月曾联合要求 Koh 将此裁决推迟 30 天,同时他们在寻求和解。

11 月 6 日,Koh 否决了这一提议。

这一裁决是否会影响和解谈判,目前尚不清楚。新闻曝出后,高通股价下跌约 0.3%,至 63.26 美元。

高通没有立即回应。FTC 和英特尔也均不予置评。

与美国监管机构达成和解将是高通公司的一个转折点。在苹果和华为等大客户对其提起诉讼之际,高通一直在维护自己的商业模式,同时,也在应对各国监管机构。

在民事诉讼和监管纠纷中争论的焦点是,高通将专利许可与芯片业务相结合的做法是否构成反竞争行为。最初,韩国和中国台湾的监管机构对高通做出了不利的裁决,但高通已提出上诉,并解决了部分裁决。

今年 8 月,高通以 9,300 万美元的价格与台湾监管机构达成和解,并同意在未来五年向台湾投资 7 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