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很多企业不遵守劳动法?

中国一直是个人情社会,但现在即将进入“严肃”的法制时代,显然,这是一种社会文明的进步,同时,也伴随着痛苦。总的来讲,对于一些重大的犯罪行为,中国社会向来是雷霆出击,迅速剿灭之,这也是为什么,中国的治安环境全球首屈一指,我们真得不用担心:路上会突然冒出一个黑人用枪指着我们的头,抢走我们的财物,但平心而论,有些领域的法制虽然日益健全,但始终难以完全执行,最典型的代表,就是企业之于劳动法遵守的状况,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或者初创企业,他们常常“漠视”相关的法律条文,如此现象不止于“企业的违规操作”,更牵扯到社会发展、制度改良以及人性管制等话题,而公众和媒体之于这种讨论日渐深刻,本身就是一种进步,法律体系也会因此越来越清醒。

其实,同企业牵扯最多的法律就是劳动法,特别是对于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讲,《劳动法》就是圣经,据说每次有新劳动法出台,郭台铭、王传福、童子贤等企业家,都会不眠不休地研究好几天,毕竟,作为全球知名企业掌门人,他们需要完全执行法律条文,支付加班费、给员工上保险以及签署合同等等,而一些中小企业则相对轻松,常常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甚至某些国营单位,在员工加班时,也仅会安排工作餐,意思一下。

拒绝加班,员工为什么拿不到钱?

企业和员工最重要的关系就是金钱和价值的交换,员工向企业提供自己的时间、技能,为企业创造价值,而企业则需要向员工支付工资,同时,带给其安全感和必要的成长,而劳动法最核心的作用之一就是保证员工的收入。法律会规定一个地区的最低薪资标准,比如深圳的标准为2200元/月,如果有企业敢支付1000多块的底薪,就相当于违法;同时,法律还详细规定了加班支付标准:平时加班按照1.5倍计薪,周六日2倍,法定节假日3倍。此外,企业还要替员工缴纳相关的保险,包括养老、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等,而企业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则需要向员工支付法律规定的赔偿金。

显然,华为、腾讯、阿里巴巴这样的企业,绝大多数员工都是精英层,收入更多地基于责任制,比如华为支付给应届毕业生的工资少说也有9000元,早就远远超越了最低薪资标准,而且,华为员工的年收入,更多地取决于项目效益,也可以说是年终分红,按月发放的工资都只是他们的零花钱,总之,他们不太在乎加班费或者五年一金之类的收入,严格来讲,这也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但基于高收入、强大的物质基础,笔者也想要企业这样对待我,让我残酷地消化这些年薪,且不用加班费。

相对来说,富士康、比亚迪、和硕科技这样的制造企业,则更加关注最低薪资标准、加班费政策以及五险一金的要求等等,因为他们要面对大量的基层员工,或者说叫低收入者。一般来讲,制造企业内的基层员工,收入的60%来自于基础薪资,剩余的40%则由加班费构成。制造企业一般会把基础薪资调整得很低,基本上是擦着“地区最低薪资标准”来的,这样做有两个好处:在高峰时期,制造企业需要员工长时间地加班,以完成产量,员工因基础薪资低,必须通过加班来赚取更多的收入,两者可谓各取所需,而当订单量减少时,制造企业又不可能长期保有大批的闲置员工,他们会变成经营财报中的不良资产,如此状态下,企业会减少加班安排,员工因薪资太低会主动辞职,两者又是“好聚好散”。如此操作有些残酷,但企业、员工都必须要面对这种残酷。好在,大型的制造企业,特别是台资企业都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而且从来不拖欠工资。

比制造业更残酷的是数量庞大的中小型企业以及写字楼内的皮包公司,他们的规模足够小,更多地依靠人情关系来支撑,笔者亲自走访过一些北方家庭式作坊企业,说是企业,更像是一个院子,只是亲戚朋友凑个几百万,然后,通过特殊渠道批下一块地,就开始经营了。常规状态下,工人们每天需要工作9个小时,按每天100~150元结算,整个企业同最低薪资标准、加班费、五险一金都没有任何关系,如果出现工伤事故也大都采用“私下和解”的方式解决,而比这些作坊光鲜的写字楼公司,特别是大陆公司,会在最低薪资标准、五险一金缴纳方面规范一些,但也绝难支付足够的加班费,甚至没有任何表示,这就是为什么白领们谈到加班时,非常得痛苦;而郭台铭却说80%的富士康员工喜欢加班。

此外,一些中等规模的企业也难以完全“守法”,但又要顾及自身形象,他们会采用“职业介绍机制”或者“外包机制”来规避相关问题,在这些机制下,员工虽然服务于企业,且贡献着同样的价值,但相关的人事资料却留存在职业介绍所,这些职介所常常是灵活机动的,随时可换门庭的,也就是说,企业已经找到了大量“死人”来做替死鬼。

法外之情,谁来理解企业的苦楚?

在大多数情况,企业都会被认定为强者,员工则处于弱势地位,而法律常常是用来“保护弱者”的,于是,但凡提到“不遵守劳动法”,普通人都会大肆宣传,奔走相告地来讨伐企业,以获得心理快感,但真正的事实是,企业经营者正面临着非常残酷的环境,特别是在中国大陆,当大多数企业不能遵守法律时,仅有的几家遵守者会面临巨大的压力,比如前文

提到的加班费、五险一金等项目,都是企业的经营成本,中小型企业如果游走在灰色地带,会在价格上碾压竞争对手,久而久之,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状况,更尴尬的是,有时候员工也未必喜欢“五险一金”,因为他们很难在一个企业任职15年以上,而跨省转保又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倒不如以工资的形式立刻发放,所以,富士康、和硕这样的台湾企业和其他一些外资企业能严格遵守法律,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儿,他们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事情”却因整体环境恶劣,而成了社会榜样,让人感慨唏嘘。

此外,法律明文规定,企业在招聘时不得有“性别歧视”,但经营者总要面对“扎堆怀孕”或者“刚入职就怀孕”的状况,一旦怀孕不仅工作受限制,而且产假、哺乳期,以及随后的育儿精力,都将由企业独自承担,在如此多方的压力下,企业做出一些“灰色操作”,实在也是需要理解的法外之情。

总的来说,企业应该遵守法律,而法律则应该依照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做出调整,最终形成和谐的发展道路。在如今的中国社会,单方面强调谁对谁错,显然是不可取的,或许,中国企业只是尚未找到“最合适”的运营模式罢了。(科技新发现 康斯坦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