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村土地征收越来越常见,大家最关心的莫过于征地补偿款,能补多少?如何分配?这都是大家最关心的。但在土地二轮承包时,因要交税、赚钱少等原因,部分人选择了外出打工,并没有延包土地。那么,户口在但没地能分到征地补偿款吗?征地补偿款是如何分配的呢?
户口在但没地能分到土地补偿费
《最高法院在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因此,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只要户口在集体,就可参与土地补偿费的分配。需注意的是,这里说的是土地补偿费而不是征地补偿费,不涉及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征地补偿款是如何分配的?
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根据不同的安置途径支付,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他单位统一安置的,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或负责安置的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当然,在不同地区,可能对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有些许不同,像山西就是这样规定的:
对于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被征地农户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费;不得违法划分老户、新户、女儿户。
●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80%分配给被征地农户;其余20%平均分配给征地补偿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土地被全部征用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剩余部分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已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被部分征收或征用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其余20%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未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被征收征用后,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平均支付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由上可看出,山西在分土地补偿费时,大部分会分给被征地农民。但有些地方会给被征地农户重新分地,把土地补偿费平均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对于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根据不同的安置途径支付,由征地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统一安置失地农民的,支付给负责安置的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应当全部支付给失地农民。
对于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应当全部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