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采取有史以来最大的执法行动:在全美范围内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1300多家零售商和五家主要生产商发出了多封警告信和民事罚款单,罚款金额从 279美元到 11182 美元不等。
同时要求五大电子烟畅销品牌在 60 天内提交一份计划,详细说明将采取何种措施避免青少年使用他们的产品。如果他们不这样做,FDA 将考虑下架他们部分甚至全部的电子烟产品。
我们从国内网购平台上关于电子烟的评论中可以看到,很多消费者认为电子烟最大的优点就是安全性好,对人体没有危害。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说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下电子烟的构造:
无论是哪一种电子烟,都有3个基本的组成部分:含有烟油的烟弹、雾化器及电池。其中,烟油的主要成分是尼古丁、丙二醇、甘油、香料及其它一些添加物,通过雾化装置被吸入肺中。
所以与传统香烟相比,由于电子烟不含焦油、一氧化碳等物质,相对来说对人体伤害比较小,但并不意味着其完全无害。
与市面上的一些尼古丁替代戒烟药物不同,电子烟中的尼古丁含量目前并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管:每一个烟弹中通常含有6~24mg尼古丁,更有甚者会超过100mg,一个30公斤的儿童食用24mg尼古丁就会有致命的中毒风险。
对于儿童和青少年来说,电子烟中的尼古丁也能让他们成瘾,从而影响他们尚在发育中的大脑,这正是 FDA 不断对向青少年销售电子烟的商家进行严格执法的根本原因。
我们都知道尼古丁是香烟中促使人上瘾的主要物质,其实还有证据表明它与2型糖尿病、肥胖、高血压、神经系统缺陷、呼吸功能障碍、消化性溃疡等疾病的产生关系密切,还会促使肿瘤血管生成并具有遗传毒性。
丙二醇被FDA批准可以用于食品添加剂,也就是说食入正常剂量的丙二醇对人体是安全的,但电子烟中的丙二醇却是以气体形式被吸入肺中,食用安全是否等同于吸入安全还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甘油与丙二醇一样,吸入用对人体的影响目前研究也不多。
另外,很多品牌的电子烟中还含有多种添加剂及香料,这些物质的成分并不会完全公开或者干脆就是未知的。
还有一个无法忽略的问题就是电子烟的爆炸风险,在网上搜索相关内容就会看到大量的案例(部分图片可能会引起不适,慎点!),所以抽电子烟就像是抽一颗定时炸弹,特别是一些价格便宜、质量低廉的产品。
二手烟
传统香烟产生的大部分二手烟来源于侧流烟雾(香烟自然燃烧散发环境中),而电子烟加热所产生的都是无害的蒸汽,所以很多厂家宣传的“电子烟不产生二手烟”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没问题的。
但其实电子烟的主要危害在于主流烟雾(吸入人体后排出的烟雾),Flouris等人安排了15名不吸烟者在60平米的通风房间中,分别暴露于传统香烟二手烟和电子烟烟雾中1小时,在吸入二手烟和电子烟气雾后,受试者血清尼古丁含量是2.6 ng/mL VS 2.4ng/mL。
Schober等人也研究了电子烟释放二手烟的情况,结果表明封闭环境中电子烟产生的烟雾中含有尼古丁,其含量约为传统香烟的10%,增加的可吸入颗粒浓度是传统香烟的18%,同时电子烟还会增加空气中丙二醇、甘油及其它一些物质的含量,包括甲醛、丙烯醛、异戊二烯、乙醛和醋酸等。虽然剂量比传统香烟少,但风险依然存在。
全球电子烟管理政策
目前,各国对于电子烟的属性定位主要分为三类:烟草产品、医药制品和普通消费品,具体见下表:
而各国对电子烟管制措施主要集中于生产、销售、使用、包装标识及广告赞助、税收5个方面:
从这两张表格可以看出来,不同国家对于电子烟这个问题存在不同的态度。
例如像巴西、阿联酋和希腊等国家,严令禁止任何类型电子烟的生产、销售与使用;澳大利亚、加拿大与马来西亚等国家限制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销售,因为在这些国家,医疗用途之外使用的尼古丁被定义为限制级毒品。
还有许多国家明确设定了电子烟最低购买年龄:洪都拉斯设定为21岁,韩国定为19岁,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定为18岁;柬埔寨、约旦等国明令禁止使用电子烟,奥地利、比利时、韩国、西班牙、威尔士等国禁止在公共空间使用电子烟。
另外还有很多国家或地区通过征税和限制广告标识的方法来对电子烟进行管理。如此多的国家对电子烟采取限制措施也从侧面说明了电子烟并不是完全安全无害的。
再看看我们自己国家的情况:根据中国疾控中心2015年的报告,在中国15岁及以上的人群中,约有27.7%的人(3.16亿人)吸烟,大约40.5%的被调查者听说过电子烟,3.1%的人有过使用电子烟的经验。
2014年11月24日,卫生计生委起草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条例规定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此外,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等也全面禁止吸烟。但是该条例仅仅是针对传统烟草制品,政府目前还没有发布任何关于限制电子烟的法律或公共法规。
在北京一项针对1188名吸烟者的调查报告结果显示,有超过2/3的吸烟者选择电子烟用于戒烟。那电子烟真的能用来戒烟吗?且听我们下回分解。
本文作者: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药事科 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