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国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两种。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个人无所有权,只有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由上可知, 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我国土地按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今天我们来说说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问题。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否转让?
集体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集体建设用地主要有三种类型:乡镇企业用地、宅基地和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此外,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种情形下可以流转,即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租、出让或者转让,只有在企业发生破产、兼并或资产转移的情形下才可以转移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此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也明确严格控制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
另外需注意的是,转让的建设用地也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像成都就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得流转:(一)违法占用的集体建设用地;(二)土地权属有争议的;(三)司法机关依法裁定查封的;(四)初次流转后,土地使用者未按流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而再次流转的;(五)以其他形式限制土地权利的。
PS: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初次流转是指集体建设土地所有者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过所在区(市)、县国土资源局审查同意后委托交易机构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有者支付土地出让费的行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再次流转包括转让、出租、作价(出资)入股、联营、抵押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