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这条微博,很是无奈。我从2012年开始就在不断科普这个药对育龄期女性的危害,微博上讲,微信上讲,报纸上讲,电视上讲......
可是,每天仍然不断被人滥用。我真不知道还能做什么才能改变这种现状了,唯有再次呼吁大家转发出去让更多人看到,尤其是要让基层的医生们看到。
冀连梅写于2017-03-02
上午看了一名患者后,一整天都不太开心,不是因为受了患者的气,而是替患者的遭遇难过。33岁的一名女患者,平时月经周期不规律,30-40天不等, 42天前(1月10日)末次月经,11天前(2月21日)确诊怀孕。
这本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儿,但担忧却接踵而来,因为患者在不知道怀孕的情况下用了药。自2月2日至12日的十天里,只是因为鼻塞、流鼻涕被诊断为感冒,就林林总总用了十几种药,甚至还打了针,用了注射液。
这些药对胎儿是否安全?会不会导致畸形?能不能保留这个宝宝?带着这些疑问以及部分药品的说明书和外包装,患者预约了我的咨询门诊。
诊室里,我根据患者的孕周、用药品种和剂量、药物相关的代谢和清除信息,逐一分析评估每种药物可能的影响。
当分析到利巴韦林注射液时,我很无奈。患者在2月11日-12日,连续两天注射了利巴韦林,而这个药在临床已证实会致畸,它在体内代谢清除的时间又长,刚刚好就是她腹中胎儿发育的致畸敏感期!
我不能替她做出是否保留这个宝宝的决定,但必须告诉她致畸风险很高,这真是个让人沮丧的告知。更令我感到沮丧的是,我做了五年的科普,也科普了五年不要给育龄期妇女使用这个药,似乎一点作用没有,还是不断有人在使用这个药后发现怀孕,不得不中止妊娠。
利巴韦林俗称“病毒唑”,就因为俗称里带有“病毒”二字,就把大部分中国老百姓带沟里去了,甚至包括医务人员,以为它对什么病毒都管用,于是就滥用这个药治疗各种病毒感染导致的病。
滥用它治疗感冒最常见,片剂、颗粒剂、分散片、气雾剂、口服液各种剂型五花八门,网上随便一搜就能显示一堆。老百姓在药店随便能买到,都拿它治感冒,但真相是,它不治感冒!不治感冒!不治感冒!重要事情说三遍。
在美国,这个药只有雾化吸入和口服两种剂型。其中雾化剂型FDA只批准它用于治疗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重度下呼吸道感染,尤其是早产儿、有肺部基础疾病的住院病人的感染。而口服剂型FDA只批准它与干扰素联合使用治疗慢性丙型肝炎,单独使用都不管用。
FDA对这个药的监管有严重的警告,要求药厂用粗体黑字标注在药品说明书首页上,其中第一条就是:对胎儿有致畸性!即使接触低至1% 的治疗剂量也会产生明显的致使胎儿畸形的可能性。
因此育龄女性及其性伴侣应该在使用这个药的6个月内避免怀孕,使用至少两种可靠的避孕措施(比如口服避孕药+安全套)。怀孕中的医务人员也应避免为病人操作利巴韦林的雾化吸入。
在美国药房工作时,当有育龄期的女性来取这个药时,我们会要求她们先出示尚未怀孕的证明才能给药,也就是需要她们取药之前先用早孕试纸做测试证明自己尚未怀孕。
反观国内,对这个药没有严格的监管,又普遍滥用它治疗感冒,才会不断有育龄期女性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踩到雷区,造成遗憾。
征得今天就诊患者的同意写下这个故事,希望看到这篇文章的每一个你们把它分享给身边的育龄期女性,提醒她们远离利巴韦林,以避免类似遭遇。
2018年7月10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规范中明确规定,所有处方均应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划价收费和调配环节;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处方各项内容进行逐一审核。
为此,最后呼吁各位药师同行担起责任,尽可能在源头拦截住问题处方,以避免这类不合理用药现象发生。
作者:冀连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