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惟庸为何成为历史上最后一位宰相?只因皇权和相权“冲突”

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甲午,御史中丞涂节告发左丞相胡惟庸、御史大夫陈宁等人谋反。同月戊戌,三人全部被杀。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五月丁酉,御史奏劾太师、韩国公李善长。同月乙卯,李善长被逼自杀,全家七十多人被株连。历史上将上述事件统称为“胡惟庸案”、“胡党案”(为行文方便,下文称“胡党案”)。

那么,朱元璋杀胡惟庸和李善长,真的是因为他们造反吗?

胡惟庸擅权、谋逆?

胡惟庸是明朝的开国功臣,也是最后一任中书省丞相,可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然而却在“胡党案”中被朱元璋处死。但是相对其他开国功臣来说胡惟庸算是幸运的了,因为他能够在丞相这个位置一呆就是七年的时间,要知道,开国功臣李善长和刘基已经被革职了。

关于胡惟庸擅权、谋逆,很多史书都有记载,如《明太祖实录》十三年正月甲午条称:“惟庸总中书之政……专肆威福,生杀黜陟,有不奏而行者。内外诸司封事入奏,惟庸先取视之,有病己者辄不闻。”

《明太祖文集》载朱元璋将胡惟庸等奸臣弄权之状概括为:“恃要持权,窥觇人主之意,包藏祸心,舞文弄法,肆志跳梁”,“以诡从祸”。

朱元璋在《谕安南国王陈叔明敕》里也提到“朕中书、御史台朋党相尚,事觉已行诛毕”(《明太祖文集》卷八)。而《明太祖文集》卷七所载《谕天下有司》则称“前者奸臣乱法,事觉伏诛”。

另外,又说他勾结蒙古,私通侯寇……。 这些罪状从时间上看,前后矛盾。 从情节上看,漏洞百出,无直接证据说胡惟庸擅权、谋逆。

吴晗在《胡惟庸档案考》里也认为此案疑点颇多,难以置信。

据《明太祖实录》载:朱元璋在杀死胡惟庸后, 洪武十三年正月,曾就革中书省、分大都督府征求百官意见。御史许士廉等对曰:“但虑陛下日应万机劳神太过,臣愚以为宜设三公府……其大政如封建、发兵、铨选、制礼作乐之类则奏请裁决,其余常事循制奉行……上然之。”

因此,吴晗认为胡惟庸被杀的主要原因是结党和乱法,而非擅权和谋逆。

实际上,从胡惟庸的表现来看,确实有问题。

首先,排斥异己。最典型的就是迫害刘基,还叫人将刘的长子推入井中。此外,还难为过吴伯宗。据《明史·吴伯宗传》载:礼部员外郎吴伯宗,不肯攀附胡惟庸,“惟庸衔之,坐事谪居凤阳”。

其次贪赃枉法。据《明太祖实录》载:翰林待制王之子王弘为龙江递运所官, “胡惟庸家人舟经江上与官船相触,两舟之人忿争。家人归诉于惟庸,惟庸怒弘于法,罚输作”。

再次,结党营私。他将自己的侄女嫁给李善长的侄子李佑,算是与李善长结成亲戚,还想讨好同乡徐达。据《皇明开国功臣录》载:徐达鄙视其为人,他又贿赂徐达的看门人福寿,“使为间以图达”。这个看门人向徐达告发,“达亦不问,惟时时为上言惟庸不可过委,过委必败”。

一些淮西武将违法乱纪,受到朱元璋的惩处,胡惟庸便乘机拉拢,结为死党。据《胡惟庸传》载:濠州人、吉安侯陆仲亨自陕西返回京城,擅用驿马,被罚到山西代县捕“盗”;五河人、平凉侯费聚奉命抚治苏州军民,沉溺酒色,被罚到西北招降蒙古部落,又无功绩,受到朱元璋的严厉切责。胡惟庸遂“阴以权利胁诱二人。二人素戆勇,见惟庸用事,密相往来。”

洪武十三年,御史中丞涂节揭发胡惟庸,朱元璋受到很大震动。

意在废除丞相制度?

朱元璋主要依靠淮西将臣打天下,当上皇帝后还想依靠淮西将臣治天下。朱元璋选择胡惟庸,并不是因为他很强,相反,正是因为胡惟庸对朱元璋的威胁更小,而且代表的是朱元璋起家的淮西集团利益。

这就能够解释了朱元璋没有任命刘伯温为丞相的原因了。要知道,刘伯温代表的是传统士大夫阶层和地主知识分子阶层,对朱元璋统治的威胁更大。

所以,当胡惟庸陷害刘伯温时,朱元璋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是爱耍小聪明的胡惟庸没有看到这一点,在彻底打垮最大对手刘基后,越发狂傲自大,贪污受贿,排除异己,甚至敢挑战皇权。

实际上,自洪武八年中都营建工匠发生“厌镇”事件后,朱元璋就开始从倚重淮西乡党逐步转向起用天下英才。此外,他还开始对国家机构进行改革,目的就是扩张皇权,强化专制集权,“躬览庶政”。

洪武九年六月,朱元璋下令撤销行中书省,改置布政司、都司和按察司,将地方的行政、军政和司法大权集中到中央,中书省的权限因而扩大;同年闰九月,下令取消中书省的平章政事和参知政事,“惟李伯昇(平章政事)、王溥(右丞)等以平章政事奉朝请者仍其旧”(《明太祖实录》)。

为了瓦解胡惟庸的相权,次年五月,朱元璋又令李善长与朱元璋的亲外甥李文忠共议军国重事,“凡中书省、都督府、御史台悉总之,议事允当,然后奏闻行之”(《明太祖实录》),又“命政事启皇太子裁决奏闻”。九月,擢升胡惟庸为左丞相,命汪广洋为右丞相,又将丁玉调任御史大夫,将中书省的佐理官员全部调空。十一年三月,更下令“奏事毋关白中书省”(《明史》),中书省与中央六部和地方诸司的联系被彻底切断。下一步,即为适时撤销中书省,以便“躬览庶政”了。

李善长之死

李善长少年时代即随朱元璋南征北战,尽管没有冲锋陷阵的功劳,但是运筹赞画却不嫌少,是名副其实的开国功臣。

李善长,字百室,濠州定远人。少年时代“读书有智计,习法家言,策事多中”,朱元璋平定滁阳后,任他为掌书记。此后,李善长在朱元璋军中左右调和、掌管军资、出谋划策等,至朱元璋称吴王之后,李善长很受重用。明朝开国大封功臣,李善长于于洪武三年被授号“开国辅 运推诚守正文臣”,晋升特进、光禄大夫、左柱国、太师、中书左丞相,进爵韩国公,年禄四千石,子孙世袭。当时封公者六人,李善长位列第一,制词中将其与萧何相比,一时风光无限。

朱元璋多次暗示他可以“退隐江湖”,可李善长没有领会或者根本不想退。胡惟庸原本只是一个小小的县令,因和李善长同乡,就被李一手提拔起来,官至左丞相,并和李善长的弟弟李存义结成了儿女亲家。洪武十三年,胡惟庸因谋反被杀, 连累受害者极多,李善长却未受牵连。洪武十八年,有人告李存义父子是胡惟庸同党,朱元璋仍免了李存义父子死罪,只是将他父子发配崇明。

可见,朱元璋对李善长可谓“仁至义尽”,但是李善长好像不领情,对朱元璋连句感谢的话都没说。

不仅如此,李善长以为朱元璋会给他面子,于洪武二十三年四月,请求赦免亲戚丁斌等。谁知,丁斌供词称李善长之弟李存义与胡惟庸是死党,李存义父子受不住审讯,又“供出”李善长,加之上他的下人卢仲谦做旁证。据《国朝献征录·李善长传》载:“复有谓坐惟庸株累当徙边者,皆豪,而善长私之,数以给其亲,上恶之。”

李善长犯了明知谋逆而不检举包庇罪,同年夏五月,“乙卯太师韩国公李善长自杀,时年七十七”,其妻女弟侄等全家七十余人也被处死。

表面上,李善长援救自己被“胡案”牵连的党羽而彻底激怒了朱元璋,从而招来杀身之祸。其实,真实原因还是朱元璋想要彻底“清除”朝廷内的“淮西党”,加强皇权。要知道“淮西党”很多负面影响,已经使天下人心感到不公,不仅威胁到了皇权,还威胁到大明王朝的统治。

“胡党案”延续十几年,仅公、侯一级被列入胡党名单的就有22人,其中淮西籍的公、侯多达12人,先后诛杀了3万多人。如宋濂因其长孙宋慎涉胡党之案,他举家连坐被刑,宋慎及其父宋璲坐法死,宋濂缘皇太子与马皇后力救,于十三年九月被贬谪茂州。次年五月,七十二岁高龄的宋濂走到夔州,忧愤成疾,最后去世。为了安抚臣民,朱元璋命刑部尚书杨靖将案犯的供状辑成《昭示奸党录》三编,冠以朱元璋将近4000言的手诏,陆续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