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面积是按人口还是户口?建房人口怎么计算?

众所周知,按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应遵循“一户一宅”原则,并且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各地规定的标准。但并不是所有家庭的宅基地面积都是一样大的。

宅基地的面积是有大有小的,而宅基地面积的大小是以家庭人口为依据的,家庭人口多,分的面积就多;家庭人口少,分的面积就少。像杭州市临安区就规定:

●占用耕地的,建房审批人口为 3 人及以下,不超过 110 平方米;建房审批人口为 4 人及以上,不超过 125 平方米。

●使用其他土地的,建房审批人口为 3 人及以下,不超过 125 平方米;建房审批人口为 4 人及以上,不超过 140 平方米。

由上可知,农村建房面积是按人口来算的。那么,建房户人口怎么计算呢?

还以杭州市临安区为例,《临安区加强农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规定,建房户的人口计算标准,原则上按本村经济合作组织中的该户家庭成员人数确定,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照以下规定计算:

1、独生子女凭有效证明可按2 人计算;

2、符合单独分户条件的已婚夫妇,双方均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尚未生育子女的,凭结婚证可按4 人计算;

3、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子女与父母或直系长辈同户的,少于4 人的可按4 人计算;

4、现役军人(不含军官)、大中专学生、服刑人员可计入建房人口;配偶是城镇居民但没有享受住房保障政策(住房补贴除外),可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建房时计入建房人口;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能各地的人口计算标准稍有不同,具体以当地的人口计算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