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说清朝的大学士

本篇依清人朱彭寿《安乐康平室随笔》卷一中的一段而成文,喜欢文言文的读者,可自行翻阅原文。

政治制度和人类社会当中其他的很多物事一样,都是有传承的。清朝的大学士制度,就是沿袭了明朝旧有的规制。

起初,凡是被授予大学士的人,他必须要兼六部【从周朝开始,中央行政机构中,吏、户、礼、兵、刑、工各部总称六部。其职务在秦汉时本为九卿所分掌,魏晋以后,尚书分曹治事,曹渐变为部,隋唐始确定以六部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之中某一部的尚书。但是,必须清楚,此时大学士所兼六部之中某一部的尚书,并非实际管理这“某一部”的事务,他也只是挂衔,算是虚职。这个时候,六部尚书,各另有其人。

清高宗乾隆【前后共六十年:公元1736年至公元1796年】中叶,大学士兼六部中的某一部尚书时,才开始有真实管理其所兼“某一部”的具体事务的情况。

到了清仁宗嘉庆【共二十五年:公元1796年至公元1820年(其中嘉庆二十五年清宣宗即位沿用)】年间,大学士兼六部中的某一部尚书,并真实管理其所兼之部的具体事务,被确定为常规,必须如此。这样一来,大学士所兼的尚书职务,是名副其实的,而且官职分明。

这里需要解释的是,自从军机处设立之后,大学士就不再参与机要事务了。大学士原属于内阁,有了军机处之后,内阁权力自然削弱。自此之后,内阁之中,大学士所承办的事情,主要就是每天对各部、各省上呈的文件进行初步的答复,还有就是承担向下发布朝廷文件、对朝廷采纳的上报文件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发布。大学士名义上所担负的这些事情,很多还被中书分担;这些事情,日常还有侍读管理,所以,大学士基本上都是坐享其成而已。这个侍候,国家如果没有大的典礼、大的会议,大学士实际上是全年都不用去内阁的。后来,朝廷觉得这样不行,于是,才开始让大学士兼六种之中某一部的尚书职位,这样一来,大学士就没有理由再常年不上班了,大学士也有个官方的去处了。当然,大学士的兼差,并不仅仅局限于兼某一部的职,也有的大学士位高望重,兼了多个职位,这个侍候,这样的大学士,他可能就是全力实际管理其所兼职位的事务,内阁的事,他基本上是不参与的。

清朝立国初期的大学士,分为三院,分别是弘文院大学士、秘书院大学士、国史院大学士。

清世祖顺治十六年(公元1659年),改三院为四殿二阁:

四殿分别是中和殿大学士、保和殿大学士、文华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

二阁分别是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

清世祖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又恢复为原来的三院:弘文院大学士、秘书院大学士、国史院大学士。

清圣祖康熙十年(公元1671年),又改为四殿:中和殿大学士、保和殿大学士、文华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

清圣祖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年),又改为三殿二阁:

三殿分别是保和殿大学士、文华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

二阁分别是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

到了清高宗乾隆十四年(公元1749年),才开始确定为三殿三阁:

三殿分别是保和殿大学士、文华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

三阁分别是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体仁阁大学士。

这个侍候,在员额上也有了初步的规定,也就是,大学士只设四员。此前,大学士的员额是没有定数的,数额范围是从五、六位到十一、十二位不等。

但是,到了清高宗乾隆三十五年(公元1770年),保和殿大学士文忠公富察·傅恒去逝之后,保和殿不再设置大学士。

自此以后,清朝的大学士,只剩下了二殿三阁:

二殿分别是文华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

三阁分别是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体仁阁大学士。

至于大学士授职时的名称,自清圣祖康熙以来,并没有定例可循。所以,有些时候,某殿某阁,并没有大学士;而有些时候,一殿一阁之中,可能同时有好几人被授予相同的大学士衔。

到了清仁宗嘉庆四年(公元1799年)以后,才开始在每殿每阁各设一名大学士,但是,那个时候,已经确定,大学士的员额仅限四名,但是,二殿三阁共有五缺,所以,大学士的确定,就只能是二殿二阁,一殿三阁这样来组合了。这种组合,也没有规律,看皇帝高兴,由心情决定。

以上在介绍大学士的过程中,大学士的名位次序,也如文中的排列,从先到后,即由大至小。比如三院中,弘文院大学士第一、秘书院大学士第二、国史院大学士第三;二殿三阁中,文华殿大学士最尊英殿大学士次之,文渊阁大学士再次之、东阁大学士又次之、体仁阁大学士最末。

这种大学士制度,一直沿袭传承到了清末。

附本文相关资料:

【军机处】清朝官署名,也称“军机房”、“总理处”,是清朝时期的中枢权力机关。清世宗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因用兵西北而设立。雍正帝以内阁在太和门外,恐漏泄机密,始于隆宗门内设置军机房,选内阁中谨密者入值缮写,以为处理紧急军务之用,辅佐皇帝处理政务。清世宗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改称“办理军机处”。设军机大臣、军机章京等,均为兼职。清高宗乾隆帝时期复设军机处,从此成为清朝的中枢权力机关,一直到清末。

【富察·傅恒】约清圣祖康熙五十九年(公元1720年~清高宗乾隆三十五年(公元1770年),字春和,户部尚书米思翰之孙,察哈尔总管李荣保第九子,清高宗乾隆孝贤纯皇后之弟,清朝名将、外戚,满洲镶黄旗人。乾隆时期历任侍卫、总管内务府大臣、户部尚书等职,授一等忠勇公、领班军机大臣加太子太保、保和殿大学士、平叛伊犁统帅。清高宗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督师指挥大金川之战,降服莎罗本父子。清高宗乾隆十九年(公元1754年)力主清军攻打伊犁,平息准噶尔部叛乱。后任《平定准噶尔方略正编》、《平定准噶尔方略前编》、《平定准噶尔方略续编》正总裁。撰写《钦定旗务则例》、《西域图志》、《御批历代通鉴辑览》等书。清高宗乾隆三十三年(公元1768年)授经略,督师云南。次年四月,率京师及满、蒙兵1.3万余人,分三路入缅甸作战,身患重疾,仍督军进攻,屡败缅军。后与云贵总督阿桂合兵攻老官屯不下,遂乘缅军遣使请和,疏奏罢兵。清高宗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二月班师,不久病卒。清乾隆皇帝亲临其府奠酒,谥文忠。清仁宗嘉庆元年(公元1796年)五月,以子福康安平苗功,赠郡王衔,配享太庙,入祀贤良祠。

作者:史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