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帝保佑下得到新生
《葛底斯堡演说》是中国人相当熟悉的一段美国演说了,很多中国人熟悉到能将其全文背诵,其中也包括一位来自上海交大,戴黑框眼镜的老先生。
读过它的人,一定会对其最后一句“And that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shall not perish from the earth”(要使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永世长存)印象深刻。
但你可能不知道,这句话之前的一句是“That this nation, under God, shall have a new birth of freedom”(要使这个国家在上帝保佑下得到新生)。
你没看错,美国是在上帝的光环下存在的。这一点在很多涉及美国主权的地方都有体现,比如至今为止美元上仍然印有“In God We Trust”(“我们信仰上帝”),这句话在1956年成为美国官方格言。
而在美国《独立宣言》里,开篇也提到了上帝,即“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但如果你认为美国打娘胎里就是个基督教国家,那就错了。美国从没有政教合一过,绝大多数时间也奉行信仰自由原则。上述文本里的用词“God”、“Creator”都是泛指,没有特指哪个宗教的神明,因此也都说得过去。
涉及到政治和社会生活的“God”,其实是美国“公民宗教”中的“神”(而事实上所谓“公民宗教”本就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它的“神”也很模糊空泛)。
美国一直是个政教分离的国家,宗教组织不能通过国家政权统治民众。在现代化进程中,传统宗教逐渐丧失其神奇之处,为了缓解宗教衰落,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宗教组织不得不让渡部分宗教符号的释义权给政府机构,这也让其宣传用于融入政府文宣中,反倒扩大了其传播能力。
其实对于国家政权来说,宗教信仰可以为其带来执政合法性,这是一个惯用的套路。在古代,这意味着君权神授,而在现代,随着宗教传统模式的退场,国家政权还是能在宗教中找到自己需要的新的合法性源泉。
毕竟对于民众来说,科学技术虽然解决了很大一部分物质问题,但空虚的精神还是需要一点什么东西来依附。现代人这群摩登原始人仍然需要一种不讲理的信仰。这种新的替代品必然类似于宗教,但显然更世俗化。
在三方的互动下,“公民宗教”就产生了。所谓的“公民宗教”教义贫乏,相当抽象,而且没有任何人在法律上必须履行公民宗教教义的信仰,而且也没有公民神学的官方解释者。但它似乎又很重要,是借助宗教情感表达的对美国社会的一种信仰、一种精神。
来到生活富足舒适的国度
早在美国还没有诞生的启蒙运动时期,公民宗教的雏形就已经得到了论述。
卢梭曾经在社会契约论中描述公民宗教信仰的是“爱法律和爱正义的社会性情感”,而不是某一种具体的宗教。这是很自然的论述,因为卢梭一生最反感的就是天主教会。按照他的描述,公民宗教应该是世俗化的政治社会找得到的可靠的道德和信仰根基。
美国的建国先贤们深受启蒙运动影响,但本质上还是立足于美国的清教徒,所以他们会选择将启蒙思想和清教徒精神结合起来,基督教话语体系被移植到立国故事中,来解释美国独立的合理性。
比如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在其第一次总统就职演说中提到:
“知果在这第一个官方文件中略去我对那个主宰宇宙,君临万国,普示神祇的全能的神灵的炽烈恳求,则将是非常不合适的。我要祈求他辅助美利坚人民通过成立政府来追求自由和幸福,也祈求他保佑这届政府的每个法令都得以顺利执行……如果一个国家无视于上天所赋予的秋序和权利,那么她也不可能享受到上天那慈悲的微笑。自由之圣火和共和政府的命运都需要通过美国人民的亲身实验来得以保存。”
这一段话里,华盛顿先是表示,总统需要向上帝祈求美国政府能够成立和运作,把主权和上帝挂上了钩,为统治赋予了精神意义上的合法性。而政府是“美利坚人民”成立的,而且“自由之圣火和共和政府的命运都需要通过美国人民的亲身实验来得以保存”,又巧妙地把主权合法性表达成为来自于人民的实践,体现了“主权在民”的启蒙思想。
主权由民众享有和行使,又要依靠上帝的辅助和保佑,这一段讲话让基督教和启蒙思想和谐并存,可以说是美国早期公民宗教的良好表达。
公民宗教也赋予美国以特殊性。国父们通过基督教里的故事来类比美国,让美国人相信,自己是独一无二的,是上帝的选民。第二位总统杰斐逊的第二次就职演说中就提到:“神,就像帮助古老以色列一样,曾经引领我们的国父走出祖居地并来到生活富足舒适的国度,我也需要他的帮助。”
在这里,杰斐逊把美国比喻成了以色列,把以五月花号为代表的移民从欧洲横跨大西洋来到美国比作犹太人离开埃及来到迦南。而这场“出埃及记”的最后篇章是华盛顿像摩西反抗法老统治一样,反抗英国的暴政,彻底赢得了独立。美国人民从此自由地生活在“生活富足舒适的国度”,说明他们是新时代上帝的选民。
就这样,美国的开国先贤们通过基督教的话语传达主权在民的思想,而且用词多为“上帝”而非基督,不仅照顾了多种信仰(当时的美国虽然清教徒占多数,但还是有着包括天主教在内的各种教派),还能让普遍信神的民众更好地理解启蒙思想,团结成新国家的公民。
把最时兴的复杂概念和民众能够接受的旧概念进行结合,是政治动员中常见的方式,与中国先贤强调的“神道设教”颇有异曲同工之妙。政治的玩法从来就不多,而聪明人总会做出类似的选择。
不过,孤悬新大陆的美国建国之初的压力并不大。正如托克维尔写道的那样,美利坚合众国从未受到真正的考验,其独立革命的胜利更多是由于英国在全球被分散了精力以及法国的倾力援助。直到内战爆发,美国的大考验才来临。
上帝之子与人共立新约
“如果我们说美国奴隶制是对上帝旨意的冒犯并到了该抛弃的时候,而南北战争是上帝降临给那些冒犯者的灾难,那么我们是否会看到人们对神性的特征有所怀疑呢?我们真挚地渴望和虔诚地祈祷,战争的煎熬会很快成为过去。但,如果上帝想要战争继续以使二百五十年奴隶所创造的财富耗费殆尽,直到鞭子下的每一滴血用刀剑下的每一滴血来偿还,就像三千年前所说的那样,那只能说‘上帝的审判既真实又正义’。”
上述内容来自林肯在其第二次当选的就职演说。
内战是美国历史上史无前例的灾难,同胞相残也让美国人痛心疾首,林肯在演讲中用上帝的意志把内战中的破坏合理化,显然减少了处于战争中的美国人民的罪恶感。
事实上,林肯和为北方而战的美国人民本不必负担那么沉重的罪恶感,因为内战是关乎到美国前途和命运的决战,也是信奉公民宗教捍卫美国民主自由观念的战争。
奴隶制的拥护者反对独立宣言中的精神。其中的死硬分子不仅反对杰斐逊式的民主,而且也反对欧洲的宗教改革运动,他们所梦想的是一个由中世纪的骑士制度和神权相结合的君主制的南方。
正是北方的最终胜利以及奴隶制的废除,彻底让美国的价值观在全国扎根,用中学课本上的话说,就是“扫清了资本主义发展的障碍”。如果内战的赢家是南方,美国现在怕是一个类似于巴西的国家。
然而战争会让国家走向撕裂,林肯必须在战后弥合国家的创伤,这也是他在内战中就考虑到的问题,他也在这篇演说的最后提到“ 让无人再有怨恨,人人都有博爱”。
最终具有象征意义的,则是林肯的牺牲。那时“胜利的船从险恶的旅途归来,我们寻求的已赢得手中”,但林肯死在了刺客的枪下。
在新约圣经中,耶稣基督给人类赎罪,不惜牺牲自己。而在林肯的故事里,相似的一幕发生了——林肯用他的死,为全体美国人赎罪,而他的死也成为美国新约故事最浓重的一笔。他的牺牲,让《葛底斯堡演说》作为美国的“新约”立了起来——“要使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永世长存”。
美国历史上推进民主自由的大事是和基督教意象紧密相连的,这是公民宗教的外在表现,而在此后的岁月里也是如此。
感谢全能上帝,我们终于自由啦
内战以北方的胜利而终结,但这远非故事结束。20世纪中叶,美国黑人和女性都没享受到完整的投票权,而大洋彼岸的老对手苏联则大搞公平主义。在冷战的意识形态斗争中,这是美国在人权方面输给苏联的大短板。
1965年,时任总统约翰逊在国会寻求对《选举权法案》的支持时发表演说,提到:
“在国家的经济增长、财富、福利、和社会方面,我们很少遇到挑战,但在国家的价值、目的、和意义方面,我们却常常遇到。
美国的黑人人权问题就是这样一个挑战。如果我们对财富不满足并进而征服了星球,而平权问题仍没有解决,那我们作为一个民族和国家则是失败的。
国家和个人其实是一样的, 如果一个人得到了整个世界却失去了自己的灵魂,那他又有什么可取之处呢?”
从这段演说可以看出,美国绝不是一个只讲求功利的国家,它对民众负担着道义责任。他在演说的结尾说道:“我完全相信上帝理解并支持我们今天晚上在这儿所从事的事业。”再次把道义责任和上帝的支持结合起来。
在此之前,美国宪法理论上确保了所有合法公民都有投票权,但有些州会通过收选举税、读写能力测试等办法排除有色人种投票者。而在约翰逊总统以及众多民权运动人士的不懈努力下,《选举权法案》得以通过,有色人种终于获得了完整的投票权。
民权运动中最为中国人熟知的,则是马丁·路德·金的著名演讲《我有一个梦想》。马丁·路德·金是位牧师,其演讲更天然能把基督教教义和争取的权利巧妙结合,并与美国独立战争和内战中对公民宗教的塑造相呼应。看看下面几段原文你就能体会到用公民宗教的语言推动社会进步是美国历史上一以贯之的事情了:
“100年前,一位伟大的美国人——今天我们就站在他的雕像前——签署了《解放黑奴宣言》。这项重要法令的颁布,对于千百万灼烤于非正义残焰中的黑奴,犹如带来希望之光的硕大灯塔,恰似结束漫漫长夜禁锢的欢畅黎明。”
“我们共和国的缔造者草拟宪法和独立宣言的气壮山河的词句时,曾向每一个美国人许下了诺言,他们承诺所有人——不论白人还是黑人——都享有不可让渡的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权。”
“现在是从种族隔离的荒凉阴暗的深谷攀登种族平等的光明大道的时候,现在是向上帝所有的儿女开放机会之门的时候,现在是把我们的国家从种族不平等的流沙中拯救出来,置于兄弟情谊的磐石上的时候。”
“当我们让自由之声响起,让自由之声从每一个大小村庄、每一个州和每一个城市响起来时,我们将能够加速这一天的到来,那时,上帝的所有儿女,黑人和白人,犹太教徒和非犹太教徒,耶稣教徒和天主教徒,都将手携手,合唱一首古老的黑人灵歌:
‘自由啦!自由啦!感谢全能上帝,我们终于自由啦!’”
马丁·路德·金最终为民权运动而牺牲。在沸腾的60年代,妇女和黑人争取投票权,年轻人则在反对一场无意义的战争。在向全世界输出新的、进步的秩序之前,美国必须通过民权运动让自己变得更进步。这也是美国在《赫尔辛基协定》里让苏联同意保障人权,致力于人员、思想、信息、文化方面的自由流动和相互交流的底气。
美国能在冷战后期向全世界输出人权道德标准,并以此打败苏联,正是来自于美国的不断进步。公民宗教则在其中起了定海神针的作用——美国政府和人民必须靠它拷问自己的良心,是否符合建国初期的精神,是否经得起上帝的考验。
贸易战中的诸多误解
中文舆论场里往往存在着很多对美国的误解,比如美国基督教氛围浓厚。这确实部分成立,但其实不少民众尽管说自己信仰上帝,却不常参加教会活动,他们信仰的那个上帝似乎只存在他们的心中,与美国同在。他们的信仰,其实更偏向于“公民宗教”一些。
又比如,不少人还认为美国人意志品质薄弱,只要让他们付出代价就会屈服。他们的证据是,在朝鲜战场上,美国战俘表现得像“少爷兵”,吃不惯志愿军提供的粮食,干活也经常偷懒。但这是因为美军完善的后勤让美国士兵追求享受,不能适应战俘营的生活。在战场上,美国士兵还是相当不怕死的。日本人就曾低估美军的意志品质,然后他们就付出了代价。
目前民权运动的红利还没耗尽,美国底层民众还相信“美国梦”,相信在自由的土地上,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建设美好生活。这可不是什么狭隘的民族主义情绪,而是一种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人民的共同认知——哪怕新移民也相信这一点。
在面对这样的对手时,仅仅靠强调自己“不惜一切代价,奉陪到底”,除了壮胆以外用处实在不大。在公民宗教的支撑下,对面哪怕是实质上被割韭菜的那批人(美国存在着经济上的不公,社会福利的水平和老欧洲完全无法相提并论)也宁愿相信美国梦的叙事,这或许是有些人强调“信仰”重要性的一个侧面证据。
美国经常打着“人权”的旗号干涉别国内政,也并非完全出于国家利益的功利目的,也有其向全世界输出秩序过程中公民宗教的内在要求。
然而公民宗教在这一环节出了问题,它本身根植于基督教的精神资源,在世界各地容易水土不服。毕竟,美式民主自由决非民主自由的唯一选项,以上帝为蓝本的公民之神也并非唯一可以信赖的神明,其他国家人民也有选择自己道路的权利。
想要和如此强大的精神武器作战,美国的对手必须做到比美国更包容,更开放,更能推动人类的进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概念就很好,而且在特朗普不断“退群”,用关税大棒恐吓全世界的今天,更有些针锋相对的意味。
美国越收缩,对手就要越开放
产品质量合格,消费者放心;开放垄断领域,经济更自由;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发展;做好城市规划,不在地产上与民争利;减少腐败,提高行政效率——这些事做好了,原本是空口号的价值观才更有吸引力,向外输出秩序的时候才更令人信服。
高挂免战牌似乎也不是一个可取的战术。不少媒体强调“韬光养晦”,但这并不从实际上解决问题。
一是中国的发展有目共睹,美国人不会看不到,连中国自己的经济学家也认识到了这一次对抗和过往四十年的任何经验都不一样,而是应该对标美国立国之初对英国、强大之时对苏联、上世纪末对日本的态度;
二是经历了四十多年的韬光养晦,中国固然得到了发展,但是很多问题是抱着得过且过的心态放在那里没有解决。如果没有外部这么刺激一下,怕是连正视这些问题的态度都没有。
2008年中美战略经济对话时,王岐山曾问时任美国财长保尔森:“汉克,你是我的老师,可现在我在老师的领地审视你们的制度。我们还应该向你们学习吗?我们拿不准。”
事实证明,中国还要向美国学习很多东西,而且是边打边学。通过外界压力倒逼改革在历史上是很常见的,所以一副“誓不罢休”的态度大可不必,“韬光养晦”的身段也维持不下去了,该打打该学学,我们必须在斗争中学习美国的先进之处,推进中国继续进步。
也许认真地构建一个人们所认可的精神共同体会是一个良好的开始。
本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