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北京城分为皇城、内城、外城三部分。
皇城南起今天的长安街,北到地安门大街,东至东皇城根南街,西达西皇城根南街,缺其西南角。南北长2.75千米,东西宽2.5千米,面积6.87平方千米。
内城以元大都城改建而成,周长45里,东西长6.65千米,南北宽5.35千米,面积35.57平方千米。内城共设九门,正南为正阳门(即前门),左崇文门,右宣武门;东之南为朝阳门,北为东直门;西之南为阜成门,北为西直门;北之东为安定门,西为德胜门。
外城的范围在东便门、广渠门、左安门、永定门、右安门、广安门和西便门之内形成的长方形区域。
1644年,清军占领北京后开始强行实施圈地。所有居住在内城中的汉人都被迁至外城,包括在清廷为官的汉人大臣,内城则由八旗旗人居住。每一旗都有特定的区域,最靠近城市中心的为满洲八旗,其次是蒙古八旗,最外层为汉军八旗。
由于外城到紫禁城路途较远,对于许多汉族大臣来说非常不便,特别是遇到一些紧急情况时,往往很难及时赶到。因此,从顺治皇帝起,就陆续通过赐第的方式使得一些汉族大臣搬入内城居住。
从清朝中期开始,许多汉族大臣通过租赁的方式进入内城居住。而在内城中的旗人因贫富分化加剧,人口膨胀等原因,大量迁至外城。此外,当时的外城是京师的繁华之地,商贾云集,酒楼林立,也吸引了不少旗人私自迁居外城,屡禁不绝。
不过直至清朝灭亡前,内城以旗人为主,外城以汉人为主的总体格局,并没有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