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性侵犯和性骚扰?

最近被曝光的性侵和性骚扰还停留在爆料没有查实阶段,所以我想应该可以从性侵和性骚扰的行为作评述。

所谓性侵和性骚扰实际上在两个层面上,一个是具体实施的行为,一个是言语上的冒犯。最近被曝光的既有具体的行为,也有言语的冒犯。

在我有限的阅历、认知及接受的信息层面来看,不止是性侵和性骚扰,很多行业领域都存在着诸多恶俗的潜规则和丑陋言行,多数时候大家都是心知肚明而又心照不宣的,这些丑陋的行为只要不被戳破揭穿,没有摆在台面上来揭露曝光和讨论,那么就会被视为合理,甚至深处行业领域内的人也会试着在内心深处说服自己“存在即合理”,这里面就包括性骚扰和侵犯。

性侵和性骚扰这一行为,大致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一个是文化道德层面,一个是权力训诫层面。

从文化道德来讲,虽然我们的文化也要求要保护女性和儿童,但是更多的是要求她们单方面的进行自我保护这种训诫,并且很少建立形成一套惩罚机制。然而倡导保护本身就是一种不平等视角,因为只有弱势和弱者才需要被保护。在一种提倡自我保护的视角中,我们很难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出于善意的机制实践。直到性侵和性骚扰发生时,我们责怪她们没有保护好自己,却没人去谴责施害者,而当这些施害者充当着训诫着角色的时候更可怕。

文化训诫中让我们的女性同胞潜移默化变得自重自爱,虽然她们真的变得优秀和更好了,却让那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有机可乘,实施起了猥琐龌蹉的言行举止,趁机揩油吃豆腐,甚至猥亵性侵,然后还不忘训诫警告:此时一旦泄露出去,你不但会名誉扫地,还将成为人生污点,以后你和你的家人将在异样的眼光和指责声讨度过,甚至也将影响你的事业、婚姻和家庭。

一个罪犯居然在犯罪以后义正严辞地讲起道理并进行“好意且正义”的警告。按此逻辑推理下去,一个干着丑事的人威胁别人要把他强迫别人干的“丑事”公之于众,一个名誉扫地破坏别人名誉的人说是不揭发是为了保护被害者的名誉。一个捅了被害者的罪犯却告诉被害者要感谢他替对方着想。

可真是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讲起歪理邪说还一套一套的。然而扯蛋幼稚的逻辑却大有市场。譬如在面对质疑时的那些施害者傲慢回复,以及对被害者的构陷和无端指责。

诚如网友所认为的那样,被伤害不是她们的错,应受谴责的是施害者,不要用一个施害者和旁观者的身份去劝一个受害者自重自爱。

其次,就是权力的不平等和权力结构的失衡导致了伤害。我们的文化基因中长期是男权主导的文化社会,对女性天然的有一种弱化和傲慢心态。

自人类诞生之初,男性因身体健硕而占据着主导,占有者大量的社会资源,女性就被驯化成“附属品”和社会资源,即是学术上说的“女性物化”。我们认为女性应该在家相夫教子,而不应像男性一样在社会上摸爬滚打抢夺资源。因此,我们的文化基因里提倡女子无才便是德,鼓励怂恿女性要求安稳,在家相夫教子。

这一行为导致的结果就是女性不但为家庭牺牲过多,还失去了大量的机会和资源,同时间接让女性过多依附于男性而丧失话语权,使得男性在各类事务中占据着话语、决策支配等方面绝对的优势。

到了现代,虽然女权主义兴起,女性个人意识在觉醒,但是长期在男权主导的社会,即便女性如今在社会上有了平等的机会,仍然会遭遇性别歧视,甚至是性侵和性骚扰的境遇。她们既要为家庭牺牲,还要像男人一样分担责任,最后还会面临伤害。

性侵和性骚扰本来就是非正义的,就像我们常说八国联军“侵华”,是指强大的一方对实力悬殊有差异的一方进行的侵略和侵犯。性侵和性骚扰也是同理,所谓“侵”和“骚扰”都具有强大者对弱势群体的主观加害。我说这种强大指的是权力上的悬殊,而非指代身体生理心理上的悬殊,权力代表着一种自上而下的俯视渗透的傲慢。

譬如李依依案,然后是截至目前曝光的章文和一些大学教授对学生的性侵和性骚扰。这些都是权力的不对等给了施害者施暴的机会,并助长了他们的侥幸心理。

这些年女权意识崛起,其本身就是女性为了争取在话语、资源、机会、社会身份和地位上与男性一样平等的权利,当然还有权力。ME TOO运动除了抵制侵犯和骚扰,或许应该有这样的诉求在里面,其意义并非刘瑜老师所讲这是一场文革似的大字报运动。

ME TOO运动是我们长期对女性平等权益忽视产生的结果,是社会长期对侵害女性权利的行为漠视纵容并采取鸵鸟态度后一个正常社会治理机制的正常反馈。

按照当前来看,大家的情绪表达只是众多愤怒中的冰山一角,冰山下面的丑陋掩藏着社会更多的病态。希望这一次历尽千帆后,我们可以真的有所改变,哪怕透出一丝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