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规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方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那么,改变承包地用途的能确权吗?怎么确权?
在承包地里建房或建设其他建筑设施的如何处理?
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并且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因此,对于在承包地里建房或建设其他建筑设施的处理方法分两种情况处理。
对农户改变承包地农业用途,在承包地上建住房、厂房或其他永久性建筑的,经依法批准并办理了农用地转用手续的,不再登记为承包地,按实际用途登记。
对农户未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自行在承包地上盖房等,仍按农用承包地进行登记,计入承包地面积,但暂不发确权证;涉嫌违法的,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