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为了买房迁出农村户口?以前农村土地的价值可能更多的体现在让农民有饭吃、有房住。而现在农村土地的价值远不止这些了,还可以用来为农民解决贷款难题、促进农民增收等。近几年,农村土地的价值大大提升了,农村户口的身价也要涨了。所以,能不迁出最好别迁出。
土地两权可抵押贷款
2016年《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下称《两个暂行办法》)出台。在试点地区,农民可用土地的经营权和住房财产权向银行抵押贷款。之前因为缺乏有效抵押物,农村贷款一直是个老大难题,两个暂行办法的出台,一定程度上为农民解决了贷款难题。
土地经营权和使用权被放活
2016年10月《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出台,承包地三权分置,最大的突破是放活了土地经营权。农民出去打工,可把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出去,获取资金收益。
继承包地三权分置后,2018年1月15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我国将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众所周知,我国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原先宅基地只能分给村民自建住房。宅基地三权分置后,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可以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发展乡村旅游、养老等产业,促进了农民增收。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建租赁房
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姜大明还说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政府不再垄断住房土地供应,对集体土地价值将产生非常大的提升影响。以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需要经过政府征地转化为国有建设用地;以后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更好的保障了农民的土地增值权益。
土地补偿金额将提高
2017年5月23日,国土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修正案对农村土地征收制度进行了多方面完善。一是增加了“集体、个人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表述;二是将农民的宅基地及房屋独立出来予以补偿,而不再将农民的住宅房屋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三是取消了年产值倍数法,增加区片综合地价作为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依据;四是增加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