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牌专家也宣传错误的溺水急救“倒水法”
又到每年青少年溺水高发季节。
经过多年不懈的科普,多数人已经了解到心肺复苏是溺水急救的有效方法。
但是,溺水急救中仍存在一些错误,影响复苏效果。比如,“倒水法”这种错误还常见于溺水急救中,成了溺水复苏成功的严重干扰。
比如,7月2日,河南周口一家水上游乐场中,一名9岁男孩在与人比赛憋气时发生溺水,游乐场的救生员就采用“倒背控水法”进行急救,结果救治无果,男孩死亡。
这些救生员即使不专业,至少也应该接受过简单的溺水急救培训吧。他们仍在采用倒背控水急救法,至少说明他们的培训老师也不懂正确的急救方法。
更有甚者,“正牌”的专家也公开宣传溺水的“倒水”方法。
6月23日,央视新闻报道河南一位护士对一名溺水男童实施心肺复苏成功。但是,接下来的专家科普却让人大跌眼镜。出镜的河南中医药大学儿童重症监护室的主任医师陈文霞对心肺复苏一语带过,却大讲特讲如何“控水、排水”。
专家为什么会宣传错误溺水急救方法
这是因为,“倒水法”曾经是溺水急救的标准方法。
在国内颇具有权威性的《实用内科学》第13版(2009年出版)中,“伏膝倒水法”就是标准救济方法。
就是所谓的“伏膝倒水法”。
针对海水溺水,还推荐“头低仰卧位体位引流倒水法”。
2013年出版的第8版内科学教科书中,教授的则是“头低俯卧位体位引流倒水法”。对于怀疑有气管异物的溺水者还教授使用海姆立克急救法。
由于第8版内科学到目前仍在使用中,这也就意味着,这些年来所有的医学生学到的溺水急救方法都是错误的。
至于陈医生这样年龄大一些的“前辈”,信奉更“古老”的溺水急救方法,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教科书上的溺水急救方法怎么会是错误的?
这也不奇怪。
因为,这些方法也曾经是世界通行的标准方法。只不过,随着对溺水生理病理学认识的转变,这些方法已经被淘汰,而国内的教科书未能及时与世界前沿接轨,仍奉过时的方法若圭臬。
溺水的病理生理学
医学上曾经认为,溺水发生的主要机制是溺水过程中有大量水被吸入呼吸道(包括气管、支气管甚至肺泡),导致的呼吸障碍,以及进一步的缺氧。
既然呼吸道内充满了水,救上岸后首先进行“倒水”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
但是,进入本世纪,有关溺水的认识发生了重大变化。WHO于2002年采纳了世界首次溺水大会通过的溺水新定义,并取消了此前有关溺水的五花八门的分类,其中就包括8版教材仍在使用的“淡水溺水”和“海水溺水”分类。
这些改变都是基于有关溺水新证据和病理生理学的认识改变。
研究发现,溺水者并非像一直认为的那样呼吸道内充满了水。相反,多数溺水者呼吸道内仅有少量的水,少部分人甚至几乎没有水。
现在认为,无论什么原因,当溺水者不能再保持呼吸道通畅,第一本能反应是屏住呼吸,进入口中的水会被吐出或咽下。接下来,等到缓过神来,会有意识地屏气。这就会造成换气中止和缺氧。
但是,无论是本能还是有意识的屏气,正常情况下通常都不能超过一分钟。
溺水发生后的巨大的恐惧、焦虑,和挣扎都会极大的提高代谢率和耗氧量,以及二氧化碳的产量。因此,溺水发生后,缺氧和二氧化碳集聚速度更快,屏气时间会更短。
我们知道,生理性呼吸是不受人的意志控制的。当血液二氧化碳浓度升高到一定水平,吸气中枢的吸气信号将冲破人意志控制的屏气而强制呼吸——这也是人不可能通过憋气进行自杀的道理所在。
但是,由于口鼻仍淹没在水面下,不自主的呼吸吸入的不是空气而是水。这时,人的另一种保护机制发挥作用,就是呛咳反射和喉痉挛,这样仍然会将大部分水拒之呼吸道门外,仅有少量水会被吸入,从而引发再一种保护机制——咳嗽反射,试图将水排出。
总之,只要人的意识还存在(脑还保留功能),就不会准许大量水进入呼吸道。
但是,溺水者如果没有及时获救,缺氧就一直加重,低氧血症会迅速导致意识丧失和呼吸停止。缺氧导致的心脏节律恶化具有一定的程序,通常先表现为心动过速,紧接着心动过缓,继而无脉博性电活动,到最后发生心跳停止。
整个溺水过程,从吸入最后一口气到心脏骤停,通常发生在几秒到几分钟的时间。在某些情况下,如环境低温或冷水溺水,这个过程可以持续一小时。
少数情况下,意识丧失或心跳骤停发生在溺水开始之前,这些人呼吸道内甚至几乎没有水。
正是基于溺水生理病理学认识的改变,溺水的急救也随之发生改变。
正确的溺水急救——不需要倒水
溺水者被救上岸达到安全环境后,首先要做出状态判断,进行针对性处置。
对于被救起时尚有呼吸心跳者,仅需要将之至于复苏体位,进行观察,并拨打急救电话。
对于意识丧失、呼吸停止,但是还存在心跳者,只需要进行人工呼吸帮助恢复肺通气和换气。
对于呼吸心跳停止的溺水者,WHO在2014年发布的全球溺水报告中明确指出,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同时进行的心肺复苏是唯一有效的急救方法。
由于溺水导致的心脏骤停主要因为缺氧,因此溺水急救的心肺复苏遵循传统的气道-呼吸-循环(ABC)顺序,而不是针对一般心跳骤停的循环-气道-呼吸(CAB)。
按照欧洲复苏委员会的推荐,主要程序是,将溺水者置于坚实的平面上仰卧,头和脚位于同一平面。
如果溺水发生在自然水域,可以快速检查口腔内有没有异物。如果溺水发生在游泳池等清洁水域,没有必要浪费时间进行呼吸道检查,而是在开放气道同时,连续进行5次口对口的人工呼吸,原因是呼吸道内可能有一定水,通常的2次人工呼吸难以达到恢复通气的目标。
接下来给予常规的30次胸外按压和2次口对口人工呼吸相间的顺序连续心肺复苏。胸外按压幅度大于5厘米少于6厘米,频率每分钟120次。
指南同时还指出,只有胸外按压不进行人工呼吸的心肺复苏不适用于溺水急救。
溺水急救心肺复苏的终点
溺水急救的心肺复苏什么时候可以停止?
指证有三个:
1)溺水者心跳呼吸恢复;2)专业医疗救护到达并承接继续急救;3)施救者完全力竭。
溺水急救的心肺复苏为什么需要持续进行?
因为,溺水者的心跳骤停主要是单纯缺氧造成,心脏本身没有疾病;而且,溺水者通常是年轻人,生命力旺盛。
另一方面,水温通常低于环境气温,低温可以降低受害者的代谢率,增加脑、心脏组织缺氧耐受力。因此,溺水者对缺氧的耐受性更高。
总之,溺水急救的心肺复苏成功率远远高于一般的心跳骤停,绝不轻言放弃。
溺水急救为什么禁止倒水?
以上理由也仅仅能说明,溺水急救不需要进行倒水。
禁止倒水操作的理由又是什么呢?
一方面,倒水不仅没有必要,还耽误恢复通气和心肺复苏的宝贵时间。
溺水损害的核心问题是窒息缺氧,急救的关键是在第一时间恢复通气,这需要争秒夺秒。任何形式的倒水操作都是无用功,反而白白浪费宝贵的救命时间,因此,需要禁止而不仅仅是不提倡倒水。
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倒水操作增加呕吐物吸入,增加二次窒息的风险。
虽然溺水通常不会有大量水被吸入,但是,溺水者往往会吞下大量水。通常的倒水操作倒出的并非呼吸道内的水分,而是胃内的水。
即使不专门进行倒水,心肺复苏操作也通常会诱发呕吐,呕吐物进入口腔会增加误吸入呼吸道的风险,这也是溺水复苏过程中最常见的并发症。
研究发现,在仅需要人工呼吸的溺水急救中,胃内容物返流发生率为65%;而在需要心肺复苏者则高达86&。
任何形式的倒水都会显著增加死亡率。
因此,溺水急救中,不仅不需要倒水,而是应该禁止任何形式的倒水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