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申请人可作为商标申请的有效证件
1、国内企业/单位
《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注意:政府机关单位不能申请商标;备案的商标代理公司不能够用执照申请除45类以外的商标。
2、国内个人
1)《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如为临时身份证,必须是在有效期内。
2)《个体户营业执照》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注意:国内个人申请,《身份证》和《个体户营业执照》需同时提供。
二、港澳台和国外申请人可作为商标申请的有效证件
1、港澳台和国外企业/单位
应提交申请单位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证明文件(类似我国营业执照的证件),目前国外法人因所在国家或地区不同,其提交的法人证件内容和格式会有所不同。
如香港的证件可用:《商业登记证书》、《注册登记证书》
外文证件还需提交《证件中文翻译件》,内容包括:中英文的申请人名称、地址、国籍即可。
2、港澳台和国外的个人
《户籍证明》、《护照》、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居留许可》
外文证件还需提交《证件中文翻译件》,内容包括:中文、英文、外文的申请人名称、地址、国籍即可。
三、不能申请商标的证件
《代表处/办事处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期刊证》、《办学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卫生许可证》、《餐饮许可证》、《市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驾驶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