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公租房哪些人可以申请?如何申请?

2018年北京拟筹集建设5万套保障房,从各区数据来看,截至2018年3月26日,东、西城2018年竣工保障性住房数量分别为400套、1100套。朝阳区建设筹集3800套,竣工11000套。海淀区建设筹集6000套,竣工4300套。丰台区建设筹集5600套,竣工3000套。石景山区建设筹集3100套,竣工400套。门头沟区2018年将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5000套,竣工1700套。房山区建设筹集10000套,竣工4200套。通州区建设筹集2500套,竣工4600套。顺义区建设筹集10000套,竣工3400套。昌平区建设筹集6000套,竣工7600套。大兴区建设筹集数量为各区最多,数量达12000套,另将竣工7000套。怀柔区也将建设筹集2000套,竣工1100套。密云区将竣工保障性住房200套。延庆区也将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2000套。那么,北京公租房哪些人可以申请?如何申请呢?

一、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如何申请

(一)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二)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三)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三、配租标准

一个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考虑家庭代际、性别、年龄结构和家庭人口等因素,配租标准原则为:

四、最长租赁多久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可以按月、季或年收取,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

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原申请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复核,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产权单位办理续租手续;不符合的不再续租,承租人应退出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