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杀了少正卯,为何有人要为他“翻案”?

关于孔子在鲁国任大司寇时诛杀过少正卯之事,最早见《荀子·宥坐》载: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门人进问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夫子为政而始诛之,得无失乎?孔子曰:居,吾语汝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得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以饰邪营众,强足以反是独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诛也。

由于记载十分生动传神,后世不少古书据此转述,将它当作真事。如至《孔子家语》里就更加细化了“诛乱政大夫少正卯,戮之于两观之下,尸于朝三日”。不过,《荀子》中的“门人”却改为“子贡”。

此外,《吕氏春秋》、《说苑》、《史记·孔子世家》等不仅有记载,还给出了另一种理由:少正卯与孔子一向不和,原来孔子讲学时,少正卯也收徒讲学。由于他讲学效果好,影响大,学生比孔子的还多,曾使孔子的讲课处“三盈三虚”,即孔子的满门弟子,被少正卯讲学所吸引,多次离开孔子之门。

不过,这样的记载在《荀子》之前都没有找到相关记录,加上孔子又是儒家圣人,后世不少大儒认为“孔子诛杀少正卯”是假的。

其中就有南宋理学大儒朱熹,认为“齐鲁陋儒愤圣人之失职,故为此说以夸其权耳。”

清朝崔述《洙泗考信录》也认为:“此盖申韩之徒言刑名者,诬圣人以自饰,必非孔子之事”。此外,孔子仅是齐鲁两国交往的礼相,职位虽为司寇,却在季孙氏诸人之下,无权诛杀大夫,怎可能杀掉“鲁之闻人”少正卯呢?

两人都是从维护圣人之名方面反对此事,且列出的理由也斑白无力,让人难以信服。

此后,很多学者都给出了不同的反对理由。

首先,孔子的主张为“仁”,怎么会新官上任仅7七天就诛杀一个国家大夫呢?

其次,就算有,为何《论语》所不载,子思孟子都从没提起呢?为何要等到250 年后的荀子首次披露了孔子诛少正卯的整个事件,荀子的根据又是什么呢?

实际上,梳理整个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只要是儒家思想影响不大的时代,这件事就会被提出来。如孔子之后的两百多年,孔子的后人及门人可能出于维护圣人“名誉”出发,从来不提及此事,如朱熹等。而荀子、司马迁等人生活的时代,儒家思想影响还没有那么大,于是这些人根据一些史书,就将此事记载出来。

加上年代久远,留下的史料又少之又少,此事真的还“无迹可寻”。

其实,朱熹是理学大家,用气理将儒学贯通,为儒教的诞生奠定基础,为孔子鸣冤,还是情有可原的。

可见,“孔子诛杀少正卯”之事还是有的,但是这也并不影响孔子作为一个大思想家的名誉。

南怀瑾先生在《论语别裁》中讲:“子曰:巧言乱德,小不忍,则乱大谋。”时,认为这里的“忍”字有两种解释,一是人要忍耐、凡事要忍耐、包容一点,如果一点小事不能容忍,脾气一来,坏了大事。许多大事失败,常常都由于小地方搞坏的;另一意思即为作事要有忍劲,狠得下来,有决断,有时候碰到一件事情,一下子就要决断,坚忍下来,才能成事,否则不当机立断,以后就会很麻烦,姑息养奸,也是小不忍。

正因少正卯巧言乱德的能力,那一套学说对当时的社会会产生不好的影响,于是,孔子当机立断,将他诛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