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与错的界限,果真是模糊的吗?

对与错,是人类进行抽象思维以及人与人进行沟通的基本语法。在人类的理性大厦中,起到基石的作用。

1               引言

“对与错”,这个问题曾经我与不少人提起过。而我听到的最多的结论是:“这世上没有对,也没有错”或者“对和错,是相对的”。

我不认同这样的结论。我相信:对与错,是确有其事的;对与错的界限,是清晰可辨的

2               定义对与错

为解决前述问题,首先,需要定义“对与错”。纯粹的对错,不是指好坏或者善恶。纯粹的对、错,是一种判定。

“对”的完整表达是:判定甲与乙一致。

“错”的完整表达是:判定甲与乙不一致。

其中,甲、乙是判定对象。

任何一次对错判定,都需有至少两个以上的判定对象

3               对错的简化表达

3.1          简化使用的习惯

对和错,是一种判定,是对于两个判定对象之间是否抽象一致的判定。因此,对错的完整表达,必须包含判定的对象。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已经习惯“对、错”的简化表达——即在使用“对、错”概念时,不明确表述其判定的对象是什么。比如:

改卷时,老师对学生说,你这道题做对/错了。

完整表达——你给出的答案与试题的标准答案一致/你给出的答案与试题的标准答案不一致。

3.2         简化表达的后果——误以为对和错是不能区分的

在上述简化表达的例子中,虽然“判定对象”被隐藏了,但没有影响沟通双方之间的理解,因为这个语境下的判定对象是默认且统一的。

但在很多其他场景下,对、错概念的简化表达,就会产生语义不清。如下例:

当高中生儿子勇救溺水儿童时,父亲对儿子夸奖说:你做得对!

此时,父亲想要表达的完整含义可能是:

1、你冒险救人的做法(甲)与我对你的期待(乙)一致!

2、你冒险救人的做法(甲)与社会对你的道德要求(乙)一致!

3、你冒险救人的做法(甲)与你自己的生活态度(乙)一致!

三种含义的判定对象是完全不同的,其含义也是不同的。在这个情境下,简化表达的对错,不能够使得儿子准确理解。

与此同时,高中生的母亲对儿子说:你做错了!

母亲想要表达的完整含义可能是:

1、你冒险救人的做法(甲)与我平时对你的教导(乙)不一致!

2、你冒险救人的做法(甲)与你本身作为一个学生的本职义务(乙)不一致!

3、你冒险救人的做法(甲)与你作为一个儿子所负有的照顾父母的义务(乙)不一致!

瞧,对于同一件事,父亲判定“对”,母亲判定“错”。但这并不是因为内父母二人对此事的观点相反,只是因为父母二人都在给出对错判定时隐藏了自己的判定对象。这是一种常态,很多人都习惯了对错的简化表达。

这种常态造成两个后果:

一、形成一个消极的认知,很多人认为——这世上不存在对或者错,对和错的界限是模糊的。

这一消极认知,成为很多人自甘堕落的借口。很多人明明感受到了社会中存在的错误,却或欣然或苦笑地陷入错误之中,助“错”为虐,他们用以自我安慰的理由就是“不存在对或者错”。

二、造成无意义的争吵。简化表达的对错,好比是一个文字游戏,看似是争吵,其实是“各说各的”。比如在上述例子中,父母若坚持简化表达对错,必定会陷入争吵,而且这种争吵一定不会有结果。

我认为,针对这种“对与错的模糊”,我应当做的不是接受、习惯,更不是草率地以“不存在对和错”去糊弄自己;我应当摒弃摒弃对错的简化表达(看似简化,实则粗糙,就像盛行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回到严谨、完整的对错表达上。

后文中,为了将日常习惯简化表达与完整表达加以区别,特定义:

判对,指判定甲与乙一致(完整表达)。

判错,指判定甲与乙不一致(完整表达)。

4             对与错的关系

4.1          判对,比判错稀有

“一致”,当然比“不一致”要少很多,所以,正确总是比错误要稀罕。

对别人的观点判错,并不是一件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能找出对方的错误,不等于自己知晓正确。

4.2          判对,比判错有用

授人以错,不如授人以对。判对,远比判错有用。

张三、李四分别这样描述四不像:张三说“它似鹿,似马,似牛,似驴;但又非鹿非马非牛非驴”;李四说“它头脸似马、角似鹿、颈似骆驼、尾似驴。”我会拥抱李四,并把张三轰出门去!

但判对毕竟是比判错要难太多。所以,生活中就会出现这样有趣的人:

1、当他听说身边的朋友不爱喝水的时候,他建议多喝水对身体好;当他听说身边有朋友在主张要多喝水的时候,他说“水喝太多也会伤身体的,不要喝太多”;但你若问他,那我究竟每天该喝多少水呢?他并不知道。

2、当他看到人感冒却不吃药的时候,他建议“赶紧吃药,恢复快”;当他看到人感冒了在吃药的时候,他建议“是药三分毒,尽量少吃”。

4.3          犯错与纠正

犯错着实是一种珍贵的资源。之所以称之为资源,一方面是因为他需要付出代价来换取;另一方面,是因为它可助人纠正。当错误有助于纠正时,我称之为试错,具体是指一个拥有自己的判对之人,因出错而纠正自己的判对。

判对本就稀有难寻,加之习惯于简化表述对错,导致很多人对于这个世界缺少判对。而一个缺少自己的判对之人,则会浪费了自己犯的错。

综上,我认为,我必须具备判对的习惯[1]。对各个判定对象拥有自己的判对,我才是真正珍惜了自己活着的日子,珍惜了自己犯过的宝贵的错误。

4.3.1       杂谈:魔术与错误

说到对错,让我想起了魔术。魔术,是比正确更正确的错误。或者说,魔术是让人审视自己的错误的正确。

魔术师并非是骗子。在魔术中,真正欺骗了观众的,是观众自以为正确的生活经验。这些判对来自于日常生活中粗糙的总结。比如,我们总以为当剑穿过木桶时必定走的是直线而非曲线;以为两个外形相近的人,便是同一个人。以为魔术师抽出薄薄的一张牌,就必定是一张而非两张三张。

魔术是个妙人儿,总是骄傲地展示着超越生活经验的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