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原谅我今天会吐槽一下。
个人认为,吐槽分为两种。一种是有道理的批评,另一种就是发神经的抱怨。具体到我今天所说,我认为两者兼而有之吧,因为在我的生活经历中,确实有一点那么让我抱怨的动机,但同时我又不想让这份抱怨听起来像一份无病呻吟的感概。因此对于我今天所写的,只能以“吐槽”一言以蔽之,当然了,对于这个话题,我觉得也应该不会是我一个人的矫情。
今天主要是想讨论一下长久以来备受夸赞的一种美德——善良。一般来说,这是存在于许多人集体无意识里一种难能可贵的情操,就算难以用言语定义它的高尚,我们也可以找出生活中许多的原型来供我们瞻仰。每年央视推送的劳模,帮战友把被子洗白白的雷锋,再不济我们也可以想象一下在田间勤勤恳恳的农民伯伯。对于它高尚的这一面,我实在是不敢否认,看到那些高尚的人或事,知道自己做不到,所以只能肯定地鼓掌加谦虚地学习。
但是,电影《V字仇杀队》中的V说过这样一句话:“Violence can be used for good(暴力可以用来做好事)”,同样,善良也并不总是产生对的结果。
用善良将愚昧裹藏
前段时间在互联网上发生了一件比较大的事,好吧,无论它是否算是真的大事,至少谈论甚至声讨的声势浪潮十分浩大,它的直接起因是关于快播公司CEO王欣的庭审,就连我手机上一个毫不相关娱乐社区的评论区都被刷爆了,真可谓无孔不入。
在网络上,舆论的声势是一边倒的。在此,我并不打算趟辩论谁是谁非的浑水。而实际上,我也没有这样的能力,因为我既没有足够的信息来形成我的判断,也缺乏足够的理性来定义谁对谁错。审判是否有特定的定罪倾向性,王欣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否揣着明白装糊涂,我都无从知晓,然而就算我知道了,我也不确定就能明辨这个是非。依法治国实在是个太复杂的问题,程序公正的贯彻也有一帮专业人士在做,我实在是插不进这个嘴。如果硬要插,估计我会像大街上争论政治的两个无知大叔一样可笑。
当然了,我也不是来打太极的,我认为就算自己断不了案,也应该避免被那些似是而非的观点带着跑。有人说当天的庭审就像闹剧,在我看来,更像闹剧的是庭审外的舆论。网友支持快播,反对乐视的呼声山呼海啸,众人就在这样的呼声中,顺便将跟乐视名字差不多的乐事(薯片那个)的贴吧也给爆了,很多文章也来给舆论打打顺风炮换一点人气,仿佛真相已不重要,我们心中那主持正义的“良善动机”才是最该被宣泄的。
在《沉默的大多数》中有这样说过,借酒撒疯的人并不是真疯,而仅仅是因为撒疯很欢乐。
然而快播是否真的通过淫秽视频获得了不合法的竞争优势,其所作所为是否逾越了法律的红线,这是我们来不及考虑的。我并不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只是觉得,这是我们在“行善”前,不该忽略的求真本分。善是好事,甚至是最好的事情,但是这里面不应该掺杂假的成分,否则就是伪善,其结果甚至比不行善更坏。
用愚昧来行善有时候无异于作恶。我还记得看过这么一个事情,有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是一个实习医生,这天是他第一次上手术台做助手,心里还是有一点小激动。在期间一个空闲的时间,他用手机以手术室为背景(并未拍到患者)给自己拍了一张照片,主要是发给自己的家人表明自己真的可以上手术台了。
实际上这也无可厚非,但是不知道谁却将这张照片挂在了网上,并配上文字感觉像是一个医生在手术室,患者生命垂危躺在手术台上的时候还在玩自拍。一时间,网上的声讨铺天盖地,一群群善良的人就在这样的误导下对这个年轻医生进行了口诛笔伐,有人拉出中国医疗的大背景,将愤怒集中撒在这个“出头鸟”上,其中的佼佼者甚至跃跃欲试打算赤膊上阵了。
最后的结果呢?是这个小伙子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躲回了自己农村的家,医生肯定是当不成了,还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这不是作恶是什么?当然了,这也不能全怪大众,最开始传播信息的人才是真正的罪大恶极,他把无辜的人绑在了柱子上,众人愚昧的善良则化为石头,一下下的砸在这人的身上。
我们举起石头的时候,应该想想的。
对于被施善的人,你的行为是行善,但对另一个人,你的行为就是作恶。你如何定义你的行为,全在于你主观上注视着哪一个人?
假如有三个人进行一项比赛,其中有一个人主动放弃自己获胜的机会——可谓无私,毫无道理的去帮助另一个人获胜——可谓行善,但是对于第三个人可不是这样,在他看来,你的行为带有某种程度上的恶意。
其实这也没什么,这是个人的选择而已。但是如果把这种行为也当做行善的话就显得比较可鄙了,我们对于自己的行为都会倾向于做出自利的归因,像这种以损害被人为基础为他人提供利益的“善举”,有人会格外关注为他人得利的方面,说服自己是在做一件好事。完了之后还对着接受自己恩惠的人说一句:“不用谢,我是雷锋!”,真是显得幼稚又好笑。
是否是真的善良,应该以结果为导向?
呃...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要自曝家丑了。
我的母亲是一个典型的中国式妈妈,她很疼爱自己的子女,这是一种很质朴的善,但是这也有让我很纠结的时候。
比如,在你洗澡的时候,她为了避免你冷着,会把热水器的温度多调高一度,然而这样反而烫得没法洗;在你关灯看电影的时候,她会刻意把灯打开,因为她觉得你这样可能会觉得暗,对眼睛不好,然而开灯后看着就没那么舒服了;叫我妈帮我泡杯咖啡,之前反复叮嘱她少搁水,不然味道不地道,但是她为了让你多喝一点,她会倒满杯的水,结果喝着就跟白开水一样……
说实话,这真是让我感觉又可气又想笑,诚然,这样的行为是基于一种很纯粹的良善动机,但是要把这种行为归为善举,从我一个当事人的角度来讲,真的是很不愿意的。这种行为就像厚厚的棉花里裹着细针,看起来善良温柔,但却藏有让人刺痛的尴尬。
有一本小有名气的书,叫做《少有人走的路》,看完过后,我觉得可圈可点的地方并不多,但是有一句话我记下来了:爱的本质是让人成长。善良既然是一种对外的利他情操,那么就应该以是否真的为到他人的好为导向,而不是光为了自己抒发行善的欲望。
再说说雷锋,其实我个人是不太喜欢他的做法,因为这属于一种过度的慷慨,而过度的慷慨往往是件坏事,雷锋慷慨的是精力,还有些情况下我们慷慨的是钱。就拿钱来说,有人借了你一点钱,你为了表达慷慨,你告诉他不用还了,但是这会出现什么结果呢,那就是人家下一次不好意思找你借了,反而会因为这种无法偿还的感觉而疏远。这样的慷慨或者说行善,就有点自己行善自己爽的意思。
通向地狱之路,常由善意铺就。
善意本身并无不妥,但只要过了那么一点点,以善意之名行越界之事——这非常容易说服自己是在做好事,也容易说服自己容忍别人以同样方式对待自己——便可能造业。若有天才给出崇高名义加以煽动,以造就天堂的名义集体行为,通常会造就最邪恶的地狱。相反国富论提出,人人自私自利,倒会安居乐业,市场丰富,自私的人不允许他人侵犯自己边界,小恶当道,让大恶无处藏身。
(来自知乎-安雅)
善良是以能够明辨是非为前提的,它不是愚昧的借口,也不应该成为行恶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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