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要搜集什么证据才有用?

起诉离婚大家都知道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才能成功,而且不同的证据对于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的分配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到底哪种证据效力更大呢?笔者今天就和大家简单分析一下:

1、照片

照片作为离婚证据通常出现,一般都是在对方出轨或者有转移财产等行为时出现。

“第三者插足”案件照片一般为当事人提供,对当事人来说,照片要成为合法有效的证据应该注意如下几点:

(1) 以合法的途径取得。如通过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暴力胁迫或利用其他非法手段强迫当事人拍摄的照片不能作为证据。

(2) 不得侵犯他人其他合法权利。如侵入他人住宅或擅自撞入饭店房间强行或私自拍照造成侵权;将以合法方式取得的照片恶意传播造成侵犯名誉权或隐私权。

2、录像

录像作为视听资料的证据,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的一种。

录像证据提供需要注意的是:

(1) 当事人应以合法的途径取得,不得侵犯他人其他合法权利。比如:侵入他人住宅或擅自安装录像设备

(2) 不得将合法方式取得的录像恶意传播,以免造成侵犯名誉权或隐私权。

3、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也是常见的证据之一,尤其是邻居证言更是常常出现,也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的一种。

证人证言是民事诉讼中广泛采用的证据形式。因为一切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等,都不会在真空中进行。他们总会为周围的人所了解,或知悉,这就为证人提供证言开辟了环境。及时把人们了解的案件情况,调查收集起来,既可借以认定案件事实,又可用来鉴别其他证据的真伪。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庭所作的陈述。这里所说的陈述包括口头陈述,也包括文字陈述。而“第三者插足”案件中证明他人有通奸、姘居行为的领导证言一般为文字陈述,因为邻居因碍于情面不愿出庭作证,从而除低了它的可信度。邻居证言作为通奸、姘居行为证据是典刑的间接证据,必须有大量证言并配合其他种类的证据才能使用。

以上3种证据就是我们所说的证据效力了,一般离婚的证据包括了分居的租赁合同或者是照片录像等等,这里务必记住:任何证据都不能进行修改否则的话就是属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