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 Jamie Ramsay的远征之路

?从加拿大温哥华到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1.8万公里,600天,用跑步穿越美洲大陆,这是一个阿甘式跑者的远征!            

2014年4月1日愚人节这天,Jamie Ramsay作出一个重大决定,它即将改变他的人生道路,而且这绝对不是一个愚人节的玩笑。

一个洲际跑步计划的诞生

今年36岁、来自爱丁堡的Ramsay,当时在伦敦一家国际公关公司任职长达12年,已经做到合伙人,每年享有5周长假。

坐办公桌上班的另外那47周,他在闲暇之余常常会幻想:下一个年假该如何度过,才能满足自己内心对冒险体验的渴求。

“旅行一直是我喜欢做、却永远做不够的事。我一有机会就去游历新国家、体验新东西,但我对旅行的胃口根本不可能满足。而且说老实话,这正是旅行最棒的一点:你可以去的地方、可以做的事情的清单无穷无尽。”去年夏天,Ramsay曾这样告诉一家电台。

在工作中,他经常要宣传各种成功人士的故事,讲述他们如何勇于承担风险,去追求自己坚信或热爱的事业。

那天他忽然脑子里灵光一闪:我要做成功故事的主人公,而不是叙述者;我要做一个冒险跑者(Adventure Runner)!

维基百科上搜不到Jamie Ramsay的词条,但对于adventure Running已有定义:在各种地面(泥土、道路、山丘、沙漠和雪地)上跑步的运动,通常为长距离;跑者必须克服大自然的考验,其挑战包括涉水、攀登、风雪、极高温或极低温,以及高海拔。

自己应该进行什么样的跑步冒险呢?Ramsay最初的设想是:环绕地球或穿越非洲。不过,他很快意识到这些的难度太大:很多国家需要申请签证才能入境,语言也是个大问题,而且还要通过不少危险地带。

有人给他支招:何不去跑南北美洲?他越想越觉得可行:英国护照在美洲各国享受免签待遇,自己只须再学一门新语言——西班牙语即可。

路线很快确定下来:从温哥华到布宜诺斯艾利斯,全程将近1.8万公里——相当于428个马拉松,计划用时600天完成。

规划路线纵贯14个国家:加拿大,美国,墨西哥,危地马拉,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哥斯达黎加,巴拿马,哥伦比亚,厄瓜多尔,秘鲁,智利和阿根廷。

一路上不仅要穿越纵贯秘鲁全境、长达2000公里的Sechura沙漠,翻越海拔4800米高的安第斯山脉,而且必须经受零下低温、酷暑和高湿闷热的考验。

计划成形之后,他开始和好友及家人谈论这件事,心里其实有点指望他们劝说自己放弃这个异想天开的念头,想不到没有任何人这样做,大家反而全力支持他,让他既骑虎难下,又备受鼓舞。

孤身远行

将想法付诸行动之前,Ramsay还有两个非常现实的问题需要仔细掂量:

一、放弃在一家口碑甚佳的好公司中无可挑剔的好职位,去换取完全未知的东西,这样做明智么?

二、辞职后工资收入将戛然断流,自己又没有多少积蓄,不足以支撑到整个旅途结束,钱花光了怎么办?

最后他作出了抉择:听从内心的呼唤,因为这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至于第二个问题,他认定“船到桥头自然直”,办法总会有的。

这些纠结一一理顺之后,Ramsay走进老板的办公室,提交辞呈并解释自己要做的事(“美洲这么大,我想去看看”?)。让他大感意外的是,老板居然破例允许他“停薪留职”,欢迎他冒险结束后回来上班!

或许是因为财力有限,Ramsay决定不要后援团,全程由自己一人完成。

帐篷、睡袋、食物和水等所有物品都放进一辆手推车中,自己推着这辆名为“Thule Cheetah One”(Thule猎豹1号)的三轮车跑。连个人博客www.jamieisrunning.com的网页设计,也是他自己一手包办。

敢于挑战如此遥远的距离,Ramsay的跑步功力自然不弱。

“我记忆中的第一次跑步,大约是在10岁那年。”去年12月,人在旅途的他在博客上写道,“那是一次学校的跑步活动,我磨磨蹭蹭地落在最后,边跑边和同学闲聊。一个老师受够了,在我屁股上踹了一脚,说:今天你要是不跑第一,放学后就给我留下!”

那是Ramsay第一次发现,自己还真的很能跑。从此他以跑步为乐,经常参加比赛,成年后又玩起马拉松和铁三。

平时他经常沿着泰晤士河堤坝跑步上下班——反正耗费的时间和坐地铁差不多,尤其喜欢与配速和自己相近、或者稍快一点的人一起跑。

“跑步最棒的一点是:它会让人上瘾。很多人说自己最多只能跑1英里(1.6公里),但如果你强迫自己跑过那1英里,一切就会变得容易起来,你就会开始享受跑步。”他曾写道。

Ramsay有一个独特的训练方法:搭乘地铁到位于伦敦另一头的随便哪个站下车,然后再跑步回家,以此使训练变得更加新鲜刺激。

以前他最长的一次冒险,也是来自于一个突发奇想的行动:跑步240公里横穿越南。

坚持下去的动力

行动的时候到了。2014年盛夏,Ramsay坐飞机越过大西洋和北美大陆,来到位于加拿大西南岸的温哥华。

8月15日这一天,他穿上跑鞋,手推“猎豹一号”,沿着尽可能直的路线一路向南。刚上路之初,他连一句西班牙语都不会说。

日复一日地奔跑四五十公里的漫漫长路,最大的困难其实并不是语言、体力或财力上的,而是精神上的支撑:如何让自己坚持跑下去?

首先必须拒绝诱惑——不能因为沉湎于海滨美景,或者城市派对而踯躅不前。为此他经常提醒自己:这是一次跑步远征,不是在度假;我的路线取决于每天必须完成的距离,不能围绕观光景点。

畏难心理也是一道坎。还有一万几千公里要跑!这听上去非常吓人。Ramsay的诀窍是,相信自己和自己的能力。他会将全程的漫长距离拆解成一个个小目标。

“我告诉自己,只要跑完开头20公里,当天的剩余路程就会很轻松。身体方面也会跟上。你的身体是一件很奇妙的装备,一旦你形成某种固定路数,它就会慢慢去适应。”

需要排遣的,还有无聊和厌倦情绪。Ramsay会边跑边为博客文章打腹稿,或者想象将来自己的跑步目的地:马达加斯加、蒙古和横穿澳大利亚都想试试,但如果只能选一个的话,他最想跑的是北极或南极。

他在手推车上安装一套小型音响系统,可以边跑边听播客(podcast),收听频道包括跑步(Marathon Talk)、励志人物访谈(Girl on Guy, Nerdist.com)和趣味历史知识(History Extra,History of the world in 100 objects),音乐自然也少不了——UK Top 40排行榜和“The Archers”(弓箭手)乐队的歌。

和众多英国跑友一样,Ramsay还通过跑步募集善款,受益者是三个“很棒的”慈善事业:Calm(防止男性自杀)、Macmillan(治癌)和WaterAid(为贫困地区提供清洁水)。

将此行当作一项工作任务来完成——我多跑就能多筹措善款,这是他鞭策自己不断向前的又一个办法。这不仅赋予此次远征公益意义,又为他吸引到更多关注,他也尽可能地通过博客和脸书、推特、Instagram、YouTube等社交媒体,不时更新自己的进展。

在墨西哥,他还邂逅一个小伙伴——一只落在仙人掌上、名叫Carlos的泰迪熊。它忠实地一路陪伴他直到终点。

这简直是世界上最好的工作

截至2015年年初,Ramsay已经跑了5个月出头,行程4700公里。

去年7月底,他在《赫芬顿邮报》英国网站上透露:“上路11个月、距出发地上万公里之后,我基本没有受伤,还剩下一点钱。最重要的一点大概是: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快乐。”

时间和距离过半,存款却仍有结余,主要原因是Ramsay一路上省吃俭用:除了廉价旅舍,他睡过田地、工业园区、海滩、修车厂甚至夜总会,有时借宿沿途居民家中,偶尔还有五星级酒店邀请他免费过夜。

“每一天都有人问我‘你在做什么’或者‘我能为你帮什么忙’。不可否认的是,人们会被那些把自己推向极限的人所吸引,而跑步似乎有某种能够点燃人们兴趣的东西。”他写道。

他也找到几家赞助商:阿迪达斯提供Boost跑鞋,袜子由1000 Mile Socks(千哩袜)公司赠送,另一大赞助品牌是诺基亚Lumia手机。全程他穿坏17双跑鞋,大多都穿到鞋子的胶底已经磨损殆尽。

伤痛也有过一些,例如足底筋膜炎,毕竟Ramsay每天要完成的路途多过一场全马,但他逐渐读懂了身体想传达的信息。

“在过去,伤痛往往就意味着‘停下’,但我已经意识到,情况并非如此。伤痛是身体向你发出警告的方式,它告诉你哪里不对劲,提示你应该改变做某事的方法。如果身体要你停下,它会在身体上让你没法跑。”

一旦问题比较严重,他也会“求医问药”——“谷歌是我的医生”,但“我不推荐这个,因为我曾经自我诊断出很吓人的重症,结果却什么事都没有”!

他每天要喝六七升水,早饭吃麦片粥,晚饭吃金枪鱼面,其他时候能找到什么吃什么。(图8)

长时间远离“正常”生活,使Ramsay对时间已经没有什么概念。“我更关心的是季节,不是时间。”去年夏天,他在一次接受采访时说。

他每天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在跑完一天之后必做的案头工作——在体力枯竭的情况下,还得动脑筋去更新博客、处理和上传照片和视频。这一切都是为了吸引关注,扩大影响,从而多募集善款。

好在他不会觉得乏味:“每一天都如此不同,你必须开发并运用新技能,去解决遭遇的问题。在美国,我学会适应每天跑一个马拉松;在墨西哥,要对付的是一门新语言;现在我来到南美,要适应山脉,并为沙漠和新的气象条件作准备。这就像拥有世界上最好的工作一样。”

现实生活版阿甘

2016年元旦前夕,Ramsay终于抵达布宜诺斯艾利斯,与如约前来的女友会合。1月11日,他以从伦敦希思罗机场到市区家中的最后一跑,结束了此次远征。

此行的实际跑步天数为367天,总里程16550公里,每天平均45.1公里,最多的时候一天要跑六七十公里。

回顾一路跑来的历程,Ramsay认为,这种看世界方式的收获远胜其他旅行手段:“由于我是独自一人徒步前行,而且只在白天上路,这意味着我能够看到一切。”

“此前的250公里景色漂亮得令人惊叹,不过当我抵达旅舍时,我问别人有何观感,他们却说自己是坐夜间大巴一路睡过来的。你旅行得越快,看到、听到和闻到的细节就越少。如果你想要获得真正的体验,就要慢慢去接受、回味,这样才能留下更持久的印象。”

他此行的最大发现和感悟是:“我意识到过去几年来,自己不是一个很快乐的人。我正在学会一点:与人共享的生活,比躲进自己小泡泡里的生活更美好。以前我只让别人进来一点点,现在已经更开放一些了。我必须承认,这是一种很有收获的经历。”

他送给其他有志于挑战自我的人的建议:“不要因为内心的害怕而不去做某件美妙的事。一切障碍都可以克服,不过你可能得开口求助。”

至于接下来的计划,Ramsay说他想和女友搬到一起住,先安顿下来,过一阵寻常生活。这应该不是他的最后一次远征,但“我希望下次有个伴儿一起做,而不是孤身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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