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和《战国策》记载韩非的死是否矛盾?

在河南西平县出山镇西南,有一个叫韩堂村的地方,村建有韩家祠堂,据说是先秦法家代表人物韩非的故乡。

不过,据史料记载,其故土原在西平县出山棠溪北岸的韩堂村,后来才搬到如今的地方。

至于为什么要搬,据说是和韩非的死有关。

我们知道,韩非最后是在云阳这个地方自杀的,云阳就是位于今天的陕西淳化县西北。

关于韩非的死,分别有两部史书记载,分别是《史记》和《战国策》,而后世学者基本采用司马迁的说法。

我们来看看《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中的记载:“李斯、姚贾害之,毁之曰:‘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杀之。’秦王以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韩非欲自陈,不得见。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此外《史记·秦始皇本纪》也载“韩非使秦,秦用李斯谋,留非,非死云阳”。

按照太史公的说法,韩非死于李斯、姚贾的陷害。

但是,西汉刘向编定的《战国策》里却不是这样的,其中《秦策第五?四国为一将以攻秦》载:楚、吴、燕、代四国想一起对付秦国,秦王召大臣商议,姚贾自愿出使四国,最终瓦解四国联盟,得到秦王重赏。韩非不满,到秦王说姚贾的坏话。首先攻击姚贾用秦国财宝贿赂四国君王,是“以王之权,国之宜,外自交于诸侯”;其次又说姚贾是“世监门子,梁之大盗,赵之逐臣”。秦王随即质问姚贾,姚贾却对答如流。说以财宝贿赂四君是考虑秦利益,假如是“自交”,他又何必回秦国;对自己的出身他也毫不隐讳,并列举姜太公、管仲、百里奚等名人为例,说明一个人的出身低贱和名声不好并不碍于效忠“明主”,并劝秦王不要听信谗言。于是,秦王最终杀了韩非。

那么,关于韩非的死,《史记》和《战国策》的记载是否矛盾呢?

我们来看看两部史书的性质。《史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可信度还是非常高的,不过里面有些地方也难免夹杂着司马迁的人生观。如他在写韩非时,就夹杂有个人情感在里面。主要还是因为司马迁曾遭李陵之祸,即“余独悲韩子为《说难》而不能自脱”。

而《战国策》是一部国别体史学著作,为汇编而成的历史著作,作者不明,非一时一人之作。尽管后人将它归为历史著作,但是其中有很多记载,如果看作史实的话,是不可信的。如《魏策》里是“唐雎劫秦王”,写唐雎在秦廷中挺剑胁逼秦始皇,就是捏造的历史。

这就是后世学者在关于韩非之死这件事情上采用太史公说法的原因。

那么,是不是说《战国策》里的说法就没道理呢?也不是。

里面所写的韩非与姚贾的辩论,实际上就是讨论秦国的外交政策。

要知道,秦国自秦孝公以来,基本上的执行策士外交,如重用商鞍、张仪、范雄、公孙衍等人,为秦国的强大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

而当时的韩国却与之相反,主弱臣强,“重人”当道,这些“政治强人”里通外国,韩国快速衰落。韩非才悲愤著书,力倡“奉公法,废私术”(《韩非子·有度》),清除“大虎”“猛狗”之类的“重人”。

可以说,在此次“辩论”中,韩非完全是根据韩国实际情况来推断秦国也会发生像韩国那样的事情,而忽略了秦国的国情。

韩非得罪姚贾,引起秦王的反感就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