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的长剑往往有着非常尖锐的剑尖,以便更凶狠的刺穿敌人厚重的铠甲。但是今天想说的这种剑却没有任何剑尖!因为这种剑纯粹就是拿来砍头的,因此被叫作行刑之剑(sword of execution)。
这种剑由于是用来劈砍,因此剑身做得比较宽大,长度大约在80-90cm之间,整把剑的设计除了剑尖之外,与欧洲的长剑没有太大区别。其有一个长长的剑格,手柄设计为双手使用,后面的配重球呈梨形或多面体。剑身用精钢铸造,剑刃打磨地十分锋利,这是为了保证剑身的质量,以便一下就砍下罪犯的头颅。
这种剑还往往有着华丽的装饰,并且雕刻有用于谴责、警告违法行为的祈祷文字,甚至是斩首、绞刑等场景的图画。例如这把德国的行刑之剑,有一个双刃的剑身,其上有一段蚀刻的文字,意思是“我依照法律和法官的宣判对罪人施以刑罚。”
行刑之剑出现于15世纪的欧洲,17世纪时在欧洲风行起来,尤其是德国。不过一海之隔的英国还是更喜欢使用斧头。但到了18世纪这种剑的使用开始趋于没落,在1868年的瑞士,它进行了历史上了最后的表演,此后再也没有人在刑场上使用这种剑。
▲15世纪挪威的行刑剑
不过它并没有消失,而是开始频繁出现在地方法院和法庭的大堂之上,甚至还有司法官员会佩戴这种剑。它也成为了司法的象征,也用来展示司法官员对生命和死亡的掌控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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