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6月2日,五十一岁的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教授王国维突然在颐和园的鱼藻轩跳水自杀了,这个事件立即震惊了全国。
王国维的自杀似乎和清朝的灭亡没有什么关系,但由于各种原因,人们仍然喜欢把他的死因和大清国倒塌联系在一起。
北京的《顺天时报》就以《继屈平投江之后王国维投昆明湖自杀》为题,报道他“为胜国逊帝抱悲观无愧于忠,赴颐和园以死自了伤心千古”。
他的一些朋友,例如,当时的清华校长曹云祥和罗振玉、吴宓等也持这种观点,认为王国维自杀是“殉清”。
溥仪因此特赏两千元作为王国维的丧葬费,并赐谥号曰忠悫”。《清史稿》甚至还为王国维立了个“忠义传”。
其实这件事在学术界是有争议的,我们先把它放在一边,来看看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殉清”。
中国历代王朝,在其寿命即将终结之时,总有遗老孤忠、文人学士等为之身殉,演出一番壮烈。
但翻阅史料,很难找出一个王爷或大臣为之上吊服毒,抹脖自尽;没有一个都督或总兵为之饮弹身亡。
《清史稿》最后一章《忠义十》里记录的,也只有直隶青县诸生张传楷,山东益都人孙方楷,福建龙溪人王乘龙,江苏江阴人赵彝鼎,江苏高淳诸生施伟等八人。
难怪当时有一首《海上光复竹枝词》写道:“试观督抚将军辈,死者寥寥遁者多。
明末,是另外一种样子。
朱由检性格上有缺陷,猜忌怀疑、刻薄寡恩;政策大失误,诸如措置失当、用人多变等,以至于错杀良将,自毁长城,加速了明亡的步伐。
就是这样的一个末帝,在明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三月,李自成攻陷北京,他在煤山自缢身亡。随之而痛哭失声者,悲愤莫名者,仓惶出逃者,以死殉国者无数,偌大的京城一幅末日景象。其中那些惨绝人寰的死节场面,令人不忍卒读。
武昌起义不经意间就摇撼了一个有二百六十七年根基的王朝,从武昌城的枪声开始,由零星的烽火升腾为燎原之势,而一溃千里。
武汉光复,十八省次第响应,时人目睹,投降于革军的王朝军队,降时互唱革命歌,声情壮烈。这是开启中国“获得新生,前途光辉灿烂”(蒋梦麟语)的一个年份。
伴随辛亥的成功,我们还看到,天潢贵胄、封疆大吏和一群士夫文人的一路奔逃,没有几个拿着朝廷俸禄的男儿愿意与王朝共存亡,湖广总督瑞瀓率先弃城逃跑,其他各地像湖南巡抚余诚格这样选择逃走的居多。
就是京城中,真心想和大清共命运的王公贵族也几乎没有。
长沙易帜之际,长沙知县沈瀛誓死不降,壮烈殉清。
苏州文人叶昌炽在报纸上看到长沙知县沈瀛“骂敌不屈,死事甚烈”,感慨系之,郑重写在日记中。
郑孝胥在上海《民立报》看到有关《沈瀛之愚忠》报道,深为感动,将这则报道详细抄在当天日记中,并写下《哀沈瀛》诗一首。
堂堂的大清国,像沈瀛这样一心求死的汉人知县只有一个,可惜!可叹!可悲!
满人中则有一个载穆。
与历代遗民在朝代更替之际遭遇的惨烈境况不同,清末遗民面临着一个更为复杂的社会环境。
第一,西式思想东进,使得传统思想的影响逐渐缩小。清朝在很多人眼里是个异族建立的王朝,清末遗民的成分泾渭分明,朝廷的决策之士包括满洲贵族和汉族官员。
辛亥革命者们在新政府发布大量讨伐清政府统治者的檄文中,公然使用“犬羊之性”、“蕞尔东胡”、“逆胡”等诬蔑性语言,甚至赤裸裸地威胁:“又尔蒙回藏人,受我华之卵育者二百余年,尺布粒粟,何非资于我大国……尔蒙人之归化于汉土者,乃蹀足謦欬,与外蒙响应,军政府则大选将士,深入尔阻,犁尔庭,扫尔闾,绝尔种族,筑尔尸以为京观。”(《中华民国军第十三章檄告天下文》)。
这种强化“种族”分离的论调,使汉族官员不再为“异族”卖命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替“异族”守节已不再有任何合理的道德基础,否则将会被视为“异族奴仆”的危险。
西进的革命思想也对满族人起到十分大的冲击,为王朝守节将会被嘲讽为“封建余孽”。
第二,政权更迭太快。从武昌新军起义到隆裕太后在紫禁城养心殿宣告清帝退位,短短一百二十六天里,就完成了政权的更迭。
结束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传播了民主共和的理念,以巨大的震撼力和深刻的影响力推动了近代中国社会变革。
恽毓鼎在京浩叹:“自来亡国无如是之速者。”
没有旷日持久的抵抗,也就缺乏生死之间的绝对考验。是以,发生在辛亥年的殉义和殉节事件并不多见。
辛亥遗民的尴尬,也正是由如此仓促的历史情境所决定。
按照“回到历史现场”的时髦说法,辛亥年其实并不存在一个绝对胜利的革命场面。各方力量均在迁延和观望,其中也包括日后成为逊清遗民的这些人。
而且,这场革命可以说是一场“不流血”的温和革命,本来反对革命的各地立宪派绅商多顺风驶舵,转向共和,把他们控制的省咨议局变为鼓动独立的机关。
清政府的封疆大吏有的弃职逃命,有的被迫表示拥护独立。
有的地方干脆在旧衙门前挂上一块革命军政府的牌子,清朝的官吏摇身一变,就成了革命军政府的大员。
后来做了遗老的易顺鼎就感慨,前明之亡“有声有色、如荼而如火”,前清之亡则“无声无色、如土如尘”。字面的意思是说,较之甲申年的惨烈,辛亥年显得过于平静了。
这些清遗民在民国继续享受着很好的待遇,哪里还想着以身“殉国”呢。
第三,清末,朝廷逐渐失去人心。这或许对清朝覆灭是最致命的。
如为了消弭革命,拉拢资产阶级,清政府被迫作出一些开明的姿态。
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规定大清帝国万世一系,同时宣布预备立宪以9年为期。宣统时期,摄政王载沣采取集权措施,积极推行由皇族独揽国家大权的政策,满洲亲贵和汉族官僚之间的矛盾加深,立宪派分享政权的希望完全落空,少数人抛弃立宪的幻想,对革命活动开始表示同情。
其时,人们早已淡忘了脑后曾经拖着辫子的时代,那些曾做过大清王朝的臣民,如今又成为中华民国的百姓,照旧吃他的炸酱面,喝他的二锅头。
正如闻一多诗《死水》所写:“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这个王朝如此迅速地不得人心,才是真正的悲剧。
再谈清遗民“殉”与“不殉”的复杂故事时,所要提示的,我们已不能从单一层面来考虑,还得回归时代大背景,不要被单一化思考遮蔽了丰富内容的历史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