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僧人托钵乞食可以吃肉,佛教传到中国后自耕自食还不准吃肉

以前在印度,僧人都是托钵乞食,释迦摩尼佛立下规矩,托钵要本着平等的原则,挨家挨户乞食,不挑贫富,不挑食物。

  因为不挑食物,托钵乞食到哪一家,就吃哪一家的饭,施主布施给什么饭,出家人比丘或比丘尼就吃什么,没得选择。托钵乞食有一定的随机性,人家不可能预先给你准备好,肯定是当时做的什么饭,就给你吃什么,所以有些时候会是肉食。面对别人的布施,如果你还挑三拣四,未免惹施主不愉快。

  好在释迦摩尼佛那时候并不禁止弟子们吃肉,而是给僧人们制定了一个便宜法门,那就是允许比丘和比丘尼吃三净肉。何谓三净肉,第一、眼不见杀,即没有亲眼看见动物临死的凄惨景象;第二、耳不闻杀,即没有亲耳听到动物被杀死的声音;第三、不为己所杀,即不是自己所杀;不是自己授意别人所杀;也不是别人为了自己而杀的。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佛法初入东土时,并没有不食肉戒,不食肉戒源于在位期间大兴寺塔、半生致力于弘扬佛法的梁武帝。孟子曰:“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梁武帝研读佛经,把佛经里不杀生的慈悲思想,与儒家的仁道结合起来,他认为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仅仅是不杀生戒,不能令一些以屠杀为生的人减少杀戮,只有不食众生肉,才是彻底的戒杀。于是他不仅自己不食肉,还要求国家祭祀也要戒杀,用蔬菜果品代替原来的猪牛羊等。平日里,命太医不得以虫、畜入药。并提倡全民吃素,强制推行僧人持不食肉戒,这种慈悲观不仅是对印度佛教戒律的重大发展,而且也极具浓重的中国特色。

  如此一来,使得佛教托钵乞食的传统,在中国无法继续传承,一方面是不食肉戒导致的。另一方面,所谓“天下名山僧占多”,由于受道教风水理论的影响,寺塔道场大多建立在深山老林之中,和尚也不方便下山化缘。那么和尚的生活来源就要依赖朝廷的赏赐和一些贵族施主的供养。

  依赖于朝廷的赏赐,必然使得佛教渐渐沦为被政府控制的宗教,教义方面也逐渐倾向于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如此一来,正法面临着没落的威胁。

  大唐高僧怀海得道后,便开山说法,自立禅院,率众修持,实行僧团之农禅生活。并立下《百丈清规》,其中的最可贵处在于寺院经济方面的规定:僧众应饮食随宜,务于勤俭,全体僧人均须参加劳动,“上下均力”,怀海自己起到带头表率的作用,亲领四五百人严规修道,同甘苦,共患难。每次劳动,怀海“凡日给执劳,必先于众”。有一次负责管理劳务的执事僧见他年纪太大,便将他的劳动工具藏了起来,意在让他休息。怀海四处找工具不得,就拒绝吃饭,直到工具被发还。怀海就以这样的方式严格执行“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清规。《百丈清规》的制定,使得僧人能够自力更生,靠自己的劳作生活,不再依赖于别人,更无需再依附于统治阶级。而怀海禅师的丛林制度,也以其物质基础巩固了梁武帝时倡导制定的不食肉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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