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春节假期期间,在陕西汉中,发生了一起三人遇害凶杀案。经过一些媒体对案情的深挖,在网络上的很多人,认为这是“为母报仇案”。不少人对嫌疑人张扣扣的血亲复仇行为表示了支持和认可。其实,血亲复仇在古代中国也是相当容易获得舆论认可的。甚至在汉代,血亲复仇与仇杀成为整个社会的一种风尚!
张扣扣报仇杀人案
说到汉代的血亲复仇,就不得不说一下,著名的东汉时期画像石和壁画题材“七女长安复仇图”。关于“七女长安复仇”的故事,今天在书面记载上已并不可考,因此许多相关细节如今不得而知。但是在东汉时期作为艺术创作题材的广泛分布,却也说明这则故事,至少在东汉时期所具有的广泛影响力。
东汉《七女长安复仇》画像石
虽然没有相关的历史记载,但是出土的精美画像石,却足够为我们再现了当时的仇杀现场。作为遇害者的长安令,被七女中的其中两位堵在了渭水桥中央,而其他五女则负责阻击前来救援的侍卫。不过画像砖上所表现出的细节远远不止这些,值得注意的几点,首先是七女的装备,她们所使用的武器,包括了环首刀、短戟、弓箭这些东汉民间常见的武器,但是除此之外,却还有、钩镶和长戟,这两种几乎是军人才会使用,具有很高技术要求的武器。在《七女长安复仇》画像石上,还展现出了七女们所拥有的极高战术修养,七人分工明确,使用长戟者依靠长戟阻止马车的前进,而车后使用环首刀的女子趁机对长安令进行刺杀。除此之外,其他负责阻击的女子,也有明确的分工配合和战术,在桥下,还有划船的女子使用武器,围攻落水的官员。
东汉长戟戟头
然而“七女长安复仇”的故事却并不只是个案。相反,这起事件几乎是汉朝君主制之下社会环境的一个写照。在先秦一直到汉代的儒家思想中,“以直报怨”乃至血亲复仇与仇杀,都有着很深的文化“底蕴”。在《周礼·地官·调人》中就有:“父之雠辟诸海外,则得与共戴天。此不共戴天者,谓孝子之心不许共雠人戴天,必杀之乃止。”因此在汉代尤其是东汉时期,仇杀受到了当时社会舆论的追捧,因此类似于“七女长安复仇”的事件可谓层出不穷。
清代学者赵翼在他的《廿二史札记》中便整理出了不少东汉时期发生的血亲复仇事件,比如:“崔瑗兄为人所害,手刃报仇,亡去。魏朗兄亦为人所害,朗白日操刀杀其人于县中。苏谦为司隶校尉李膺案罪死狱中,谦子不韦与宾客掘地道至膺寝室,值膺如厕,乃杀其妾与子,又疾驰至膺父墓,掘得其父头以祭父。”甚至还有超出血亲复仇范畴的替朋友报仇的仇杀,“何颐有友虞纬高,父仇未报而病将死,泣诉于颐,颐即为复仇,以头祭其父墓。郅恽有友董子张,父为人所杀,子张病且死,对恽欷不能言,恽曰:‘子以父仇未报也。’乃将宾客杀其人,以头示子张,子张见而气绝。”
东汉时期的权贵
虽然东汉时期的这些仇杀行为往往被披上了“气节”的外衣,但是这种行为本身对于社会便有着极为恶劣的影响。而且汉代的仇杀现象,实际上却也并不只是一种简单的社会报复现象。在东汉《七女长安复仇》画像石所展现出的仇杀过程中,七女们展现的武器使用技术以及战术,都表明这其实并不只是简单的个人血亲复仇,而可能有强有力的幕后推手。同时,在汉代血亲复仇与仇杀现象中,还包含着从先秦一直到汉代的游侠豪强文化。
经过现代艺术商业化包装出的先秦游侠形象
韩非子在他的《韩非子·五蠹》中对于游侠的评价是“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在西汉成书的《史记》和东汉时期成书的《汉书》,都有关于游侠单独的“传”,由此可见,游侠在汉代依然有巨大的影响。汉代游侠的发展,实际上和汉代的政治生态有着极大的关系,比如在西汉时期,在《汉书·游侠传》中记载:“而吴濞、淮南皆招宾客以千数。外戚大臣魏其、武安之属竞逐于京师,布衣游侠剧孟、郭解之徒驰骛于闾阎,权行州域,力折公侯。”、“然郡国豪桀处处各有,京师亲戚冠盖相望,亦古今常道,莫足言者。唯成帝时,外家王氏宾客为盛,而楼护为帅。”西汉时期,无论是地方的诸侯王,亦或是中央的权贵外戚,都将蓄养游侠,作为自己的一种政治资本以及攻击地方的手段,因此他们对于这些游侠豪强地头蛇,自然是采取拉拢和放任的政策。到了东汉时期,由于外戚、士族门阀、宦官势力之间的相互倾轧,使得游侠豪强更是得到了疯狂滋长的土壤和空间。当然那时候叫游侠豪强,现在叫……
汉代游侠豪强
总之,在游侠盛行的背景之下,汉代的血亲复仇与仇杀自然也变得更为复杂。对于权贵们所倚仗的重要势力,游侠豪强拥有高度的军事化自然是毋庸置疑的。而汉代血亲复仇与仇杀现象,实际上也可以理解为当时的儒家文化和汉代游侠文化的一种扭曲的结合。即使血亲复仇与仇杀在旁观者的眼中是多么的正义和大义凛然,但是又有多少人真正去了解其中的是非曲直?谁说为父报仇就天然正义?大奸大恶之徒也一样能有后人……
对此,赵翼就评价说:“夫父兄被害,自当诉于官,官不理而后私报可也。今不理之于官,而辄自行仇杀,已属乱民。然此犹曰出于义愤也,又有代人报仇者。”
而从国家的层面来说,放任血亲复仇与仇杀,无异于败坏法纪。说到底,民众流行血亲复仇与仇杀,就容易应了那句老话,“冤冤相报何时了”。当时的人为防止“冤冤相报”,自然会选择过度报复和滥杀,也就是不光杀死仇人,连仇人的亲友或其他报复的可能都要一并消灭;又或者人们在缺乏报复手段的情况下,必然像前面所说的那样,依附于豪强势力,也就是“有活力的社会组织”;甚至很多政治争端也通过披着血亲复仇与仇杀外衣的暗杀来解决。
因此,全社会认可血亲复仇的思想背景,必然会导致过度滥杀与豪强势力的崛起,以及社会整体秩序的混乱。从国家本身来说,人们抱团,搞小团体去实现血亲复仇或避免被血亲复仇,必然会导致民众“勇于私斗、怯于公战”。因此,雄才大略的君王如汉武帝也曾大杀游侠,消灭豪强势力。而热衷血亲复仇与仇杀的东汉,豪强一步步崛起,然后就是“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三国乱世,再然后就是人为两脚羊的“五胡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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