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既爱车又爱美的编辑歆歆世界跳~
老司机都知道汽车年检的时候,如果车有没处理的违章,车管所是不给年检合格标志的!
不过,有28位车主因此事将车管所告上了法庭,他们认为“不交罚款就不能过年检”不符合法律法规!而最终他们胜诉了!
最高院的判决是:违章与年检没有关联性!不交罚款就不能过年检不合理!
处理违章与年检捆绑很普遍
“如果我的车违章还没处理,能不能来领年检标志呢?”
“不可以,请您先处理违章,不然我们(车管所)不能帮你办理年检标志。”
类似这样的对话,每天都会在全国多地的交管所上演,老司机们也默许了这样的规定。因此,年检前司机都在忙不迭的集中处理交通违章。
“不处理违章不年检”依托哪条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
也就是说,车主不需要处理违章也是可以办理年检的。
然而,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也明确指出:机动车所有人向车管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之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正是依托这一条“规定”,各地车管所就以先处理违章来强制车主缴纳罚款后才能完成年检。
最高人民法院有如下回复:
据资料显示,某地最高院的答复非常明确:对于汽车年检不得附带任何条件,即年检归年检,违章归违章,两者没有任何关联性。这28名车主的胜诉也足以证明,我国法律在为广大车主撑腰!
其实,公安部门将车辆年检与处理违章捆绑在一起是为了避免一些车主不处理违章、不缴纳罚款。虽然初衷是好的,但是操作的方式确实有些欠妥当。这里也要提醒一句,无论违章和年检捆绑不捆绑,车主都要自觉、按时去处理违章。
对于将交罚款和年检捆绑在一起的行为,大家认为合理吗?留言板讨论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