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对封建统治阶段维护统治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统治阶级必然会用法律保护佛教。不过,佛教对统治阶段的统治秩序也有破坏作用,所以统治阶级也必然会用法律规范佛教,使其沿着统治阶段所希望的道路发展。
一句话,佛教影响着中国法律的制定。
那么,中国古代与佛教有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
中国古代法律对佛教管理作出相关规定。如僧官制度。两晋十六国之前,由于佛教传入中国时间不长,信仰的人数也不多,佛教事务很少,封建王朝没有专设僧官,而由接待宾客朝觐的大鸿胪寺代管。中国佛教史上第一个管理全国僧尼的行政机构是在后秦时期设立的,正职叫僧正,副职叫悦众。此后,各个朝代都加以沿袭,尽管名称不同,但职务不外是:编制僧尼户籍,制定寺院建制、僧尼定额,发放度牒,任命下属僧官以及寺庙住持,主持重要的建寺、塑像与译经活动,管理僧尼日常生活及处理违法事件等。
中国古代法律对佛事活动作出相关规定。如断屠月、十斋日不许行刑。其实“断屠月”与“十斋日”禁止执行死刑,从根本上说与“秋冬行刑”殊途同归。“秋冬行刑”的深层机理是根植于重农思想的农业社会,其理论基础则是董仲舒的“天人合一”和“天人感应”。此后,各朝代律令皆规定,从立春至秋分,除犯恶逆以上及部曲、奴婢杀主外,犯任何罪皆不得行刑,违者处罚。
中国古代法律对僧尼犯罪作出相关规定。僧侣身份的特殊性就在于僧侣本身是出家之人,不在俗世之中,应遵守清规戒律,清心寡欲,不做诸如“邪淫”等违背戒律之事,全心修行。这是出家人必须遵守的最根本的义务。可现实往往不是如此。不过,在封建法律中,有些罪行的犯罪立体仅限于僧尼,有些罪行的犯罪主体是僧尼和一般民众,只是处罚的轻重有别。如同是犯奸,对僧人的处罚比对凡人的处罚要重。此外,对僧人犯罪所作处罚还往往结合其特点,独设刑罚,如勒令还俗、度牒抵罪等。
实际上,中国古代的法律一般被认为是世俗法,而不是宗教法。不过,这并不妨碍学者们对中国古代法律的宗教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