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时代,不断有新名词出现,比如“洗稿”。最近,知名自媒体人六神磊磊连发几篇文章,讨论洗稿的事情,引起热议。
洗稿从有原创的那天开始,就有了。自媒体风靡之后,更是撕逼不断。大号撕大号,小号撕大号,小号撕小号,大号撕小号。比娱乐圈都还热闹。近日,这两位手握几百万粉丝的大咖,掐起来了。斗智斗勇,非常精彩。
什么是洗稿呢?
这个词最初见于新闻领域,改写新闻被称为洗稿,后来普及到自媒体领域,指的是将他人的作品改头换面后以自己的名义发表的行为。
洗稿和一般的剽窃还不一样,一般的剽窃是直接Ctrl+C、Ctrl+V原作内容,还有替换作者;洗稿者还会对内容进行改写,让原作者维权困难。从这个层面讲,洗稿和洗钱有点类似:“洗”的目的,是把原来侵权的或者非法的东西变成合法的。
洗稿问题维权的法律难度在哪?
为什么洗稿之后,侵权的内容可以变成不侵权或者维权很困难呢?因为所有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先天都有一个软肋:给予知识产权创作者保护的时候,也要兼顾社会公众的创作自由。有时候,就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个界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和公众利益之间的灰色地带。
比如洗稿这种现象主要涉及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一个原则:思想表达二分法。
简单来说,思想表达二分法,即法律只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其实,很多人知道这个原则,只是有时候不清楚究竟什么是思想,什么是表达。
情感、理论、思路、概念、创意等等,属于思想的范畴;文字、图画、视频等等,属于表达的范畴。
你可以写一本《罗密欧与朱丽叶》,我可以写一本《梁祝》,思想基本上是一样的,讲的都是为了爱情不惜牺牲的故事,但是表达不同。
这个制度一方面可以给创作出优秀作品的作者以保护,另一方面,又不至于因保护范围过大而限制了社会公众的创作自由。但洗稿者们看到了该制度的软肋:既然创意层面的很多东西不受保护,那我就抄袭创意。
写过文章的人都知道,写文章最难的是前面的步骤:有思路、定提纲、找素材,这几样齐了,写出来不难。但思路、定提纲和素材都是创意层面的东西,若洗稿者直接沿用原作者的思路、提纲和素材,但用自己的话进行改写,按照“思想表达二分法”来判断,则很难说对方洗稿的行为侵权了。
这么说来,洗稿者就没人可治了吗?当然不是的。比如,2015年判决的琼瑶诉于正《宫锁连城》侵权《梅花烙》的案件中,《宫锁连城》对《梅花烙》的侵权方式就和洗稿方式非常相似,抄袭了对方主要人物设置和人物关系,但具体文字完全不同。
虽然连二审判决也认同,剧本《宫锁连城》里的人物刻画更为丰富,故事线索更为繁杂。但是,最终还是因为他的剧本包含了《梅花烙》的主要人物设置及人物关系,因此判定其超过了合理借鉴的界限,判定构成侵权。
总的来说,洗稿维权相对来说的确难度比较大,也是也并不意味着完全不可维权。上面说到对于洗稿事实的认定由于没有明确的条例规定,最终的事实判断主要依靠法官的主观判断。简单来说就是取得法官的心证,也就是内心的支持十分重要。
比如,举报他人洗稿,如果只举一篇对方洗稿的文章,法官内心还会存疑,但若列举对方多次洗稿的案例,法官就会知道,被告是个一贯洗稿者。此时,原作者就可能取得法官心证的支持。虽然法院不会突破法律的规定,但在认定思想、表达的边界及借鉴合理性标准时,就会倾向于保护原作者的权益。因此在正式诉讼维权前对法官最终的判断进行合理推测可以有效降诉讼维权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