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上一段由辽宁都市频道播出的新闻视频彻底火了。辽宁沈阳交警以“未保持机动车号牌完整与清晰”为由,对多辆车罚款200元。
一位被处罚的车主车牌有掉漆现象,但仍可明显识别机动车号牌。交警还凑近摸了摸号牌
随后,交警拿着处罚单对车主说:“这上面写着,未保持机动车号牌清晰。”
我们再来看下交警所指的“不清晰”车牌
那么按照这位交警的标准,清晰是这样的,来看他指向的车牌
对此,车主不认可交警的说法,辩称:“我开车有阻力,肯定有小石头打上来,才有白点。”随后,交警教育车主:“据交通法规定,你的职责不光是开车,你还有一个职责是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受任何污物污染,为什么?它是证明车辆的保证。”
视频在网上流传之后,沈阳交警支队工作人员接受了媒体采访,表示视频中交警系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沈阳市城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进行执法,视频中车主车牌存在掉漆现象,所以给予其罚款200元的处罚。
沈阳交警支队工作人员还称:“目前确实对“清晰”的标准没有具体细则和规定,“建议市民,如果(对号牌是否清晰)心里没有底,花100块钱(换牌)买个心安。”
然而,大多看过视频的网友,都不认同交警做法,他们说:
苏小黑战记:一眼就看得出来车牌号,这还叫不清晰???
儿科陈医生:有看过视频,视频里面的号牌我这近视眼也会看的很清楚。
蓝三色的:这个牌照应该用相框把它裱起来
13740010601:吹毛求疵的执法行为。
jnctiy:这得月月换,到底是哪里看不清这几个数和字母?
皮j皮:这也太扯了,没具体标准凭什么处罚。
皇饕餮:我想问一下你们交警部门的车能不能达到你们所谓的清晰完整?
不仅如此
连人民日报都直言“震惊了!”
交警道歉回应
在18日晚,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对此事进行了回应,承认执法不当,做出了道歉。
这条微博一经发布,收获了不少网友的原谅:
而另外一些声音,主要是在讨论“汽车号牌污损的评判标准”问题:
汽车号牌清晰或污损
如何判定?
网上有交警表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应该处罚的是司机故意遮挡、污损车牌的行为,而且判定重点是相关的污损是否影响车牌号的识别,其次看是否故意。
歆歆也找到了相关法规,来看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对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一律处200元罚款,记12分。
《沈阳市城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第9条: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不得对号牌作技术处理;
《沈阳市城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第18条:违反本办法第9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安装的非法装置予以收缴。
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号牌标准:金属材料号牌的表面应清晰、整齐、平滑、光洁、着色均匀、反光均匀,不应有明显的皱纹、气泡、颗粒杂质等缺陷或损伤;号牌表面不同反光区域的反光效果应均匀,不应有明显差异。
该标准中还提到,有6种情况,需要更换:
这位车主的“辽AQE516”号牌均没有上述情况。
好啦,事情到此告一段落,好在结局不错,沈阳交警没有回避群众的质疑,直面问题并做出了态度诚恳的道歉,也是值得肯定。
其实,交警蜀黍的工作也实属不易。执法严格,对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大众人身安全都是好事儿。如果在严格的前提下,还能做到宽严有度、合理合规,才能收获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