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常用的刑侦手段:谲术

有一本专门介绍古代刑侦技巧的书籍,名叫《折狱龟鉴》,里面专门有几个部分是指导古代执法人员使用谲术的。《折狱龟鉴》又名《决狱龟鉴》是南宋郑克所著。关于郑克的生平,《宋史》无传。据宋人万桂荣《棠阴比事序》、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彭百川《太平治迹统类》记载,以及清人朱绪曾所作考证,也只知道他是开封人,字武子,一字克明。宣和六年中进士,南宋初曾以迪功郎任建康府上元县尉,后以承直郎任湖南提刑司干官。

该书提出了“情迹论”,情指案情真相,迹指痕迹、物证,主张通过物证来推断案情真相。“情迹论”是物证理论出现的标志。

《折狱龟鉴》是在五代和凝父子的《疑狱集》的基础上而成,宋末元初时人刘埙的《隐居通议》记载:“高宗绍兴三年(1133),降诏恤刑,戒饬中外,俾务哀矜。”郑克“因阅和凝《疑狱集》,嘉其用心,乃分类其事,……易旧名曰《折狱龟鉴》。”本书分为20卷,分释冤、辩诬、鞫情、议罪、宥过、惩恶、察奸、擿奸、察慝、证慝、钩慝、察盗、迹盗、谲盗、察贼、迹贼、谲贼、严明、矜谨,276条,收集各类案例故事395则,并附以作者的论断。


北魏太守李崇办的一件案子,有一对兄弟因为犯了法被流放到了扬州城,但是在流放的路上,弟弟突然跑路了,扔下哥哥一个人傻眼,哥哥心想朝廷流放的是两个人,我现在这成了一个人了,交代不清楚呀,于是就编了一个谎话,在城外找了一具无人认领的尸体,一口咬死说那尸体就是他弟弟,而他弟弟是被两个兵卒杀了。这两个兵卒立即就被地方政府拿下,然后是一顿拷打,这两个人实在是挨不住了,只好承认了自己杀人的罪行,被关在监狱里等着处决了。就在这个时候,李崇毕竟老江湖,就觉得这事不对劲,于情理有些说不清,于是秘密派遣两个当地没人认识的探员找到了这流放犯哥哥,对他说:“我们来自北州,离这得有300里路,这两天有个人找我们投宿,我俩看他神色可疑,就盘问他,他说他叫XXX(逃跑弟弟的名字),是跑路到我们那的,我们要报官抓他,他苦苦哀求,说他有个哥哥在扬州城里,让我们来找,找到以后你一定有东西能回报给我们,如果我们白跑一趟的话,再把他送官不迟。” 哥哥听完这些话,不知有诈,以为这两个探员编的话是真的,于是感慨一番,说让两位稍等,他去准备财务去。结果这话刚一说完,哥哥就被官府的人绑了,当然没过多久,实际上还活着的弟弟也被官府抓了,此案告破。

不得不说,太守李崇极其狡猾,他先用自己的情报和经验描绘出了一个案件的大体轮廓,接下来再用谎话给犯罪嫌疑人一个思维上的惯性,让他自己摔坑里。但是坦白地讲,我从这个案子里学到的并不是李崇的谲术,而是那对流放兄弟的教训,如果将来不得已说了什么谎话,一定得做到在各种场合下的一致,“对方是不是来诈我的”这根线在脑子里得有。


高祖年间,有人向皇上报告说李靖谋反,高祖派一御史前往调查,并且嘱咐说:“李靖反状实,便可处分。” 但是这个御史是一个情报非常灵通的人,完全知道这是诬告。但是又抓不到这诬告者的把柄,那怎么办呢?谲术在这时候又派上了用场。御史先把诬告者之前写好的告状藏起来,然后在路上走着走着突然装出大惊失色的样子:“坏了!你之前的那告状我给丢了!这完了!李靖真的是谋反了!皇上都给我下旨让我查办他了!但是你之前的告状让我给丢了!这不是让他捡了条命吗?!” 那诬告者说那我赶紧再写一份告状吧,于是又写了一份,但是这份告状写出来以后御史把原来藏起来的那份拿出来一比,发现两份状书上的内容根本就对不上,就说明这人写的根本不是事实,而是编了两次瞎话,瞎话毕竟是编的,编的多了内容上就有出入了,这反而让御史抓住了破绽,最后诬告者伏法。

在这个案例中,御史的谲术确实给人很大的启发,但是诬告者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有的,那就是如果一个人真的要撒谎,那就要尽可能地使谎言的情节简单,因为如果谎言太过繁琐复杂,被人多次质询的时候就会编不圆了。

参考文献:黄道诚. 宋代侦查制度与技术研究[D]. 河北大学, 2009.